

114國考專業科目數下修,科科都重要!
- ★命題趨勢改變,不只是考古題,「時事題」、「舉例題」,你掌握了嗎?
- ★考科變少,錄取分數會拉高,你每題申論題都能寫出15分以上嗎?
- 加入全台唯一首創,線上申論題高分專欄『申寫論正』
特邀高點行政學院各科名師親自『搜題』、『分析』以及『擬答』
申論題高分,三大秘技
- 『解析』考題,掌握命題脈動趨勢
- 『破解』盲點,逐一說明答題架構
- 『字數』精準,名師親寫答案參照
- 題目
- 何謂核定?地方自治團體有那些作為應陳報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核定後始能完成法定效力?
【107年原住民特考三等】
- 解析
-
核定是上級自治監督機關對地方自治團體監督的手段,針對的事項在地方制度法中有詳細的規範,本題即考地方制度法理規範的事項有哪些,雖然僅為背誦的題目,但卻是理解地方制度法中關於地方自治監督的基本架構。
- 難度
- ★☆☆☆☆
- 考點命中
- 方彥鈞(2023)。地方政府與政治(含地方自治概要)重點整理。高點文化。頁11-12~10-14。
- 正解
-
- 破題:簡述核定的意涵並帶出地方制度法為說明主體。
- 主體:詳述核定的意涵;分述地方制度法中關於核定的規定。
- 結語:不用寫。
- 參考詳解
- 核定是上級或中央政府對下級或地方政府所陳報事項之審核,核定的准否直接影響該事項是否能生效,因此相較於備查,核定是監督密度且力道較強的手段。地方制度法中規定有相關地方政府應報請核定事項。茲就地方制度法之規定,說明如次:
- (一)核定的意涵
- 地方制度法第2條第4款:「核定:指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對於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之謂。」
- 因此,核定是上級或主管機關對陳報事項的審核,審核的准否決定該事項是否能生效,易言之,陳報事項尚未生效,須待上級或主管機關准予核定,方始陳報事項生效;反之,不予核定則使該事項不生效力。
- (二)需經核定之事項
- 地方自治團體區域名稱之變更:
地方制度法第6條第2項:「前項名稱之變更,依下列規定辦理之:一、省: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二、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提請直轄市議會通過,報行政院核定。三、縣(市):由縣(市)政府提請縣(市)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四、鄉(鎮、市)及村(里):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代表會通過,報縣政府核定。五、直轄市、市之區、里:由各該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辦理。」 - 地方改制計畫:
地方制度法第7條之1第1項:「內政部基於全國國土合理規劃及區域均衡發展之需要,擬將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應擬訂改制計畫,徵詢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意見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第2項:「縣(市)擬改制為直轄市者,縣(市)政府得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第3項:「縣(市)擬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共同擬訂改制計畫,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訂有罰則之自治條例:
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前段:「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 委辦規則:
地方制度法第29條第2項:「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之;其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 - 自治立法機關之組織準則與自治條例:
地方制度法第54條第1項:「直轄市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直轄市議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行政院核定。」第2項:「縣(市)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縣(市)議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內政部核定。」第3項:「鄉(鎮、市)民代表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縣政府核定。」 - 自治立法機關之組織準則:
地方制度法第62條第1項前段:「直轄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第2項前段:「縣(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第4項前段:「鄉(鎮、市)公所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
- 地方自治團體區域名稱之變更:
- (字數:1,208)
範例
- 以國考熱門題為例,提醒失分漏洞
- 擬答一題兩面,適合國考寫作字數
- 有系統的架構,綱舉目張清晰簡潔
- 完全免費資源,助你得18-20分/題
讀者回饋
一般行政考生廖○婷:對一個在家自學的我來說,偶然看到《申寫論正》的申論題解答與破題方式,讓我非常興奮!從一開始只會死板板跟著解題書照抄 ,到現在看到題目都會有一套自己的思考邏輯,真的造福了全考生!
一般行政考生陳○慈:《申寫論正》都是考生常陷進去的問題集錦,每次的提醒都能讓我審題更加謹慎,考生常見錯誤果然離不開老師的五指山呀!感謝鞭辟入裡的講解,讓我每次做題都有信心和大大地進步!
一般民政考生劉○光:原本練題時抓不到答題方向,看了《申寫論正》讓我受益良多,提供的擬答幫助我解題時有更準確的寫作內容,感謝高點及老師認真用心地整理這些精華給我們!
一般行政考生谷○祥:《申寫論正》中「解析」及「正解」能掌握命題及審題之重點,搭配「參考資料」準備效果更佳;從歷年試題鑑往知來,讀「參考詳解」正確建立答題架構及內容,如此優質之輔考資訊,必定持續收看!
高點行政學院
- 年輕、高學歷師資群
- 皆具備國考命題實力
- 課堂搭配作業、小考
- 小班教學、詳細批改考卷
- 『申論題高分』不再困難

行政學院『申論寫作正解班』開課囉!
- 聽聽老師會怎麼上申寫
- 名師戰隊 拯救申論低分危機,創造高分上榜實力
- 行政法 – 葛律(邱顯丞)、嶺律(陳熙哲)
- 行政學/公策 – 高凱(高凱傑)
- 考銓/人資 – 陳漢宇、何昀峯
- 政治學 – 初錫(蘇世岳)
- 地方政府與政治 – 方彥鈞
- 社工4合1 – 劉文定(劉仁傑)
- 社會學 – 傅偉哲
- 刑法 – 榮律(張鏡榮)
- 刑訴 – 劉律(劉睿揚)
想瞭解高上公職課程
請填妥下列資料或加入LINE生活圈,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請填妥下列資料或加入LINE生活圈,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