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心理學X檔案 歷期淺談心理異常 - 心理學X檔案
篇名
淺談心理異常 - 心理學X檔案
作者
黃以迦
說明
發佈時間:20220307

一、心理異常的歷史
「癲癇、行為異常」的現象在歷史古早的時期就開始被記錄。在中世紀時期(其實在更古老的時代 ─ 聖經舊約當中就有關於人類異常行為的記錄:被神詛咒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關於人類為何出現心智異常的行為,受基督教信仰的影響,最主要的觀點就是所謂的「魔鬼(附身)論」。因此發生了各種慘無人道的獵巫與宗教審判。

到了18~19世紀,對於心理異常個體的對待從宗教審判轉變為集中收容或監禁的方式。19世紀末因醫學、科學的發展進步,才開始將心理異常的現象視為疾病的一種,並加以有系統的記錄與尋找治療的方法。

然而,同樣在19世紀末,心理學對心理異常提出與醫學領域不同的觀點。佛洛伊德率先提出心理異常的原因不在生理,而是出於精神與心理上的因素。即便如此,在心理異常的取向上仍無法擺脫生理醫學模式當中「病因 ─ 病徵」的思考範疇。

到了近代(1960年前後),在傳統心理病學領域之外興起了一波對「視心理異常為一種疾病」的反思。最著名的例子即是心理學家Rosenhan所做的「假病人」與「不存在的病人實驗」。另外,如哲學家傅柯也爬梳關於「瘋狂」的歷史來探究所謂「瘋狂」的本質為何,試圖批判當代對於「正常」與「異常」的界定標準。在這一時期所謂的「反精神醫學運動」中,最主要的觀點與批判在於過去的心理學或精神醫學對於異常的形成與治療都是建構在社會與文化之上。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到底何為「異常」的本質。

二、心理異常的條件
即便在1960年代時有過「反精神醫學運動」的批判與反思。但以「疾病 ─ 治療」為基礎的心理學研究在改善心理異常個體的情況上仍相當有效。因此心理學領域也逐漸發展出自己的一套診斷心理異常的模式與標準。

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I)從1952年出版以來,隨著心理學的觀點取向、研究的發展,逐步的調整對於心理異常的判斷條件。目前對於異常的判斷基礎為下列七項:(1)痛苦或功能不良(2)不適應性(3)非理性(4)不可預測性(5)非慣常性和統計的極端性(6)令觀察者不適(7)對道德與理想標準的違反。符合越多條件者在程度上越傾向被判斷為具有「異常」的狀態。

    【延伸考題】心理異常
  1. 110普考財經廉政第三題
  2. 104高考財經廉政第四題
  3. 102高考財經廉政第四題
延伸學習
關鍵詞
心理異常、反精神醫學運動
刊名
心理學X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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