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位時代中,政府及民間部門無不積極推動資訊建設及應用發展,電腦設備的普及、網際網路的興起、行動通信的應用以及資訊技術不斷創新,使得生活與資訊科技逐漸產生密不可分的關係,資訊化社會儼然成形。因此,政府機關因應時代的需求,在一切訊息講求效率之下,所有的作業都逐步以資訊化的方式來進行,因此相當多的公務機關都會有資訊人員的需求。
資訊處理人員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
【本職系說明書係依考試院於民國100年10月31日修正發布】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資訊處理及資訊工程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地方特考的資訊處理人員每年錄取人數相當多,為地方特考各項類科當中錄取名額較多的類科之一,且不論三等或四等,錄取名額都相當亮眼。分發機關遍及6個直轄市、16個縣市政府鄉鎮公所本單位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單位,辦理資訊處理相關業務。
類科 |
分發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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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處理 |
中央 |
《擬選填中央機關者,須由高普初考錄取分發》 |
地方 |
直轄市二級機關 :直轄市政府各局處等行政相關處室,如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 衛生局 . 資訊局 . 交通局 . 環境保護局 . 勞工局 . 城鄉發展局 . 法制局 |
依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9 條規定,本項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3 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3 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故考取地方特考考生在選填志願時,不但要考取較好名次外(因選填志願係依考取名次優先分配),更應該用心深究較適合自己之分配機關(高點學員請務必參加「地特分發說明會」,讓你掌握選填好單位之要訣)。
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 ( 自 109 年 1 月 16 日施行 )
銓敘部於 105 年公布 「資訊處理」職系在各機關之職務數約 3936 個
職組名稱 |
職系名稱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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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處理 |
資訊處理職系 |
一、本職組各職系與廉政、安全保防、情報行政、經建行政、交通行政、海巡技術、技藝職系視為同一職組,但以本職組現職人員單向調任為限。 二、本職組各職系與會計審計職系視為同一職組,但以本職組現職人員單向調任並以適用審計工作為限。 三、資訊處理職系與綜合行政、圖書史料檔案、統計職系視為同一職組,但以本職系現職人員單向調任為限。 |
資訊處理職系 |
【本職系說明書係依考試院於民國 108 年 1 月 16 日修正發布,並自 109 年 1 月 16 日開始實施】
資訊處理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資訊處理及資訊工程與安全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 一 ) 資訊處理:含資訊與網路應用政策、資訊與網路之技術標準與規範、決策分析支援、效率查核、資料庫管理、系統分析、服務介面設計、多媒體互動界面設計及資訊職能培力等。
( 二 ) 資訊工程與安全:含資訊工程與安全政策、作業系統、多媒體系統、通信與網路架構、資料結構、軟體工程、系統設計、程式設計、編譯器設計、編碼技術、人機介面、人工智慧、機器學習、資料庫架構規劃、資料加密與保全、數位鑑識、資訊安全風險與事故管理及資訊系統稽核與安全性檢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