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簡化稅制稅政,符合國際趨勢
為了符合國際稅制改革趨勢以及簡化稅制,廢除自1998年實施的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而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以往兩稅合一的設算扣抵制,營利事業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得用以扣抵股東之綜合所得稅,並從104年度起,個人獲配的股利所得,適用「半數設算扣抵制」。政府希望透過實施兩稅合一,除了可以避免營利事業所得稅與股東的營利所得重複課稅,以及降低租稅對企業融資決策的影響之外,更希望能稅制合理化後,能刺激投資及促進經濟發展。
但實施兩稅合一將近20年的時間,不僅在刺激投資促進經濟發展的成效上相當有限之外,也造成稅收達到「兆」元的損失,因此財政部透過此次的稅改,簡化稅制及符合國際趨勢,更能達到促進經濟發展的效果。根據財政部估計,廢除兩稅合一並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將可以節省納稅義務人的依從成本大約有16億元,且因此新制受惠的廠商可以高達近70萬家。
四、提高投資意願,創造就業機會
此次稅改案三讀通過,正式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而此新制為採「合併計稅及分開計稅二擇一制度」,為下列兩種方式擇有利的方案適用:
(1)獲配的股利所得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並與其他各類所得合併報繳。
(2)獲配的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稅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獨資合夥組織也在此次稅改案通過後免徵營所稅(大約有27萬家適用),直接歸可出資人的綜所稅,並且為了兼顧租稅公平,適度減輕須藉由保留盈餘累積事有穩定資金之企業所得稅負,協助籌資不易的企業藉保留盈餘累積資本,以因應未來轉型以及創業升級之需,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0%調降為5%。目前現行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相較於其他主要國家較低,並且為了縮小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稅率的差距,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調高至20%,並且課稅所得額50萬元以下的企業(大約有11萬家)營所稅稅率分3年採漸進式的調高,亦即106年度稅率為17%,107年度調高再往上調高1%為18%,108年度調高為19%,109年度之後就皆適用20%。
此外,目前我國居住者個人股東獲配股利應合併綜合所得稅申報,所適用最高稅率為45%,這與非居住者股東僅扣繳20%相差甚大,這可能會造成國內股東有誘因轉換身分成外資股東來規避稅負以及使得內外資的稅賦能趨於平衡,除了將綜所稅最高稅率降至40%之外,也調高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從20%調高至21%。
總結來說,根據財政部依據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的試算結果,一般民眾在「股利所得2擇1」方案中,減稅利益達300億元,而調高四大扣除額部分減稅利益達388億元,另外取消獨資合夥課徵營所稅部分減稅利益則有61億元,加總這些減稅利益,一般民眾總共享有749億元的減稅利益。富人部分,在「股利所得2擇1」方案中,減稅利益有263億元,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45%部分則有79億元的減稅利益,因此富人共享有342億元的減稅利益。至於中低股利所得者以及高股利所得者該如何從「股利所得2擇1」方案中,選擇出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這在下次的財經周報會有更詳細的說明。
1.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調高至20%,相較於其他國家仍有相當程度的國際競爭力,例如美國稅率為21%、日本稅率為23.4%、中國大陸與韓國皆為25%,而新加坡為17%,香港僅有16.5%。
1.財政部賦稅署「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制優化方案」
2.經濟日報「稅改案三讀通過,到底你可以省多少錢」
3.經濟日報「全世界生育率最低經濟體,台灣居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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