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改方案在 2017 年 9 月 1 日正式出爐,財政部部長許虞哲表示,本次稅改有三大重點,首先為減輕薪資所得者以及中低所得者的所得稅負擔,第二是減輕中小型以及新創企業的稅負,第三是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投資所得稅制,其中調高標準扣除額部分,估計有 517 萬戶受益。 10 月 5 日行政院長與執政黨立院黨團拍板稅改案中的股利所得將採乙案,其餘皆依財政部原先公布的方案不予變動。這次所得稅稅改方案的內容,將分成兩篇文章呈現,此篇文章「財政部所得稅稅改方案(上)」是以介紹此次稅改方案的內容(只介紹乙案),而在下篇文章「財政部所得稅稅改方案(下)」則是著重在此次稅改方案中,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之後,股利所得課稅採取乙方案之下,探討此方案是比較合適什麼類型的投資人。
此次稅改方案,根據財政部部長的說明,可以分成三大部分,「減輕薪資所得者以及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減輕中小型以及新創企業稅負」以及「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投資所得稅制」。以下就這三大部分來說明這次最新所得稅稅制改革的內容。
一、減輕薪資所得者以及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
(一)調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以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 12.8 萬提高至 18 萬元,估計約有 604 萬戶受益。調高標準扣除額由 9 萬元提高到 11 萬元,有配偶者則加倍扣除,估計約有 517 萬戶受益。
(二)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 1000 萬元部分適用 45% 稅率級距,將綜合所得稅級距由目前的 6 級修正為 5 級,最高稅率變為 40% 。
二、減輕中小型以及新創企業稅負
(一)為了兼顧租稅公平,適度減輕須藉由保留盈餘累積事有穩定資金之企業所得稅負,協助籌資不易的企業藉保留盈餘累積資本,以因應未來轉型以及創業升級之需,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 10% 調降為 5% 。
(二)獨資合夥組織的所得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而這些所得則是直接課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個人的綜合所得稅。
三、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投資所得稅制
(一)為了符合國際稅制改革趨勢以及簡化稅制,廢除自 1998 年實施的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
(二)由於目前現行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17% ,相較於其他主要國家較低,並且為了縮小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稅率的差距,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調高至 20%。
(三)目前我國居住者個人股東獲配股利應合併綜合所得稅申報,所適用最高稅率為 45% ,這與非居住者股東僅扣繳 20% 相差甚大,這可能會造成國內股東有誘因轉換身分成外資股東來規避稅負,為了降低此差距,除了將綜所稅最高稅率降至 40% 之外,也調高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從 20% 調高至 21%。
(四)訂定我國居住者個人之股利所得課稅制度
乙案:下列兩種方式擇優適用
( 1 )獲配的股利按 26% 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 2 )獲配的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稅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 8.5% 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 8 萬元為限。
在 9 月 1 日財政部宣布稅改方案,預計 9 月底之前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以期 9 月底完成修法,這表示新的稅制最快明年 2018 開始實施,後年 2019 的 5 月申報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1. 經濟日報《財政部公布稅改方案,營所稅稅率調高為20%》
2. 惠譽會計師事務所《財政部所得稅稅改方案出爐》
1. 請詳述財政部所得稅稅改方案有哪些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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