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人先前已討論過關於府際財政轉移之問題,焦點在於規範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的重要法源「財政收支劃分法」,該法上一次修正為1999年,至今達25年未經修正,顯已無法符合當代治理與地方自治之需求,殊難想像一部與地方財政自主權高度相關的法律,在地方自治層級經歷過二都變五都、五都加一都與增加直轄市山地原住民自治區,如此重大的地方自治層級變動仍未經修正適用25年。綜整該法對於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關係造成的問題為兩大類:「垂直分配不均」與「水平分配不均」,兩大問題業已於先前文章討論過。本文將著重於檢視學者所提出的解決兩大問題的方式,與現行國民黨與民眾黨之財政收支劃分法草案版本之差異。
就學者分析縣(市)地方政府財政困境之原因如次(丘昌泰,2022:268-270):1.地方自有財源比例過低;2.地方差異性大,既患寡又患不均;3.地方經常性與人事費用支出龐大;4.中央請客,地方買單;5.地方財政監督功能不彰。雖前述為分析縣(市)之財政困境,惟就整體而言仍是用於我國全部的地方政府,僅是各地面臨的各種問題嚴重程度不一爾。又某些困境涉及事權與行政區劃問題,非屬本文重點,故暫且不予以納入討論。過往二十幾年間曾出現許多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法版本,包含行政院版、黨團提案板與立委提案版,茲以扁政府行政院版(2001、2007、2008)、馬政府行政院版(2012)與民進黨黨團版,這三大版本的修法改革共識可歸納為四點(前進城市論壇,2022):1.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2.擴大地方政府財政規模;3.取消比例法,劃定統一分配公式;4.健全地方政府財政紀律。這四項共識無不奠基於「擴大地方自治財政」與「法制化分配與財政紀律」的基礎上。
基於上述四項共識,以其作為比照現行國民黨團提案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版本之討論如下:- 該版本提案將現行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稅基 =(所得稅*10%+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獎金*40%+貨物稅*10%)× 94%;修正為 =(所得稅*25%+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獎金*100%)*94%。明顯見到所得稅分配予地方政府之比例增加15%,且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獎金的數額增加60%,明顯擴大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之稅基。
- 次之,現行土地增值稅在各縣(市)徵起之20%,統籌由中央分配予各縣(市);修正為土地增值稅在各地方政府徵起之100%歸於地方政府,不再由中央進行統籌分配。此修正是否能有增加地方稅基之效果,恐有疑義。或許應由調整其他稅源的分成比例,例如遺產與贈與稅為60%歸各該直轄市,併與土地增值稅回歸地方共同修正,方能產生擴大地方稅基的效果。
- 關於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方式,該提案修正版本雖敘明要劃定一公平公式而為,實則僅是「將比例分配法由法規命令層級提升至法律層級」,其敘明普通統籌分配稅款15%優先分配與縣(市)、11%由直轄市與縣(市)均分、67%按人口比例數分配予直轄市和縣(市)、3%保留給首都臺北市、4%給予鄉(鎮、市)。此種修法並未符合所謂的「合理化公式」,僅將比例法提升至法律層級;再者,提升至法律層級後,此比例法將成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的緊箍咒,遑論修法的理由是否適當,此等法律規範將限縮未來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彈性調整的可能。
- 承上,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之67%依直轄市與縣(市)人口比例予以分配,換言之,大多數的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標準僅有一項,即人口數,而人口數於地方政府治理與發展的藍圖中是否有著如此的重要性?其餘如人口密度、產業結構、自有財源比例或財政紀律程度…等標準,難道不值得成為分配的標準之一?遑論在全球化的今日,人口快速流動產生的籍在人不在問題,戶籍統計的人口數早已失真,怎能依此作為唯一分配標準?假若該提案修正通過,未來地方政府為了獲得更多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是否會將政策重心轉移為「提升戶籍人口登記數」,而忽略其他面向之發展?僅以人口數為分配標準,實難謂一合理公式,過度簡便,差之甚遠。
- 提案版本說明:臺北市身為首都與金融重鎮,兼負較大責任,因此保留普通統籌分配稅款3%給予。又國家如此重要的資源分配僅以前述理由即給予,是否過於草率?又此修正無疑僅是加劇我國過往發展「重南輕北」的偏誤,致使中南部地方政府與居民產生相對剝奪感(relative deprivation)。
- 本提案版本未涉及財政紀律之規範。
國民黨提案之版本仍有其他細節之處,本文礙於篇幅不再討論,僅以其分配重點框架討論之。總體而言,提案的修正確實能增加地方政府分配到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然其所欲修正的分配框架,仍有多處應已修正,否則僅以增加地方政府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之結果為目的,卻容忍將法條內涵卻難謂合理且有所偏誤,實難為一部適當的法律,又該法關係到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之財政,茲事體大,應更為謹慎立法。
- 參考資料:
- 方彥鈞(2023)。地方政府與政治含地方自治概要重點整理。高點。
- 丘昌泰(2020)。地方政府與政治(修訂二版)。三民。
- 前進城市論壇(2022年3月5日)。我國財政收支劃分法之檢討與展望議事手冊。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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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地方特考三等地方政府與政治第三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