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初考 考情與分發
高普初考考試介紹
- (一)公務人員高普考:
為「任用考試」,考取後主動分發至用人機關,並經過4個月實務訓練及格後,取得擔任公務人員資格。 - (二)專技人員高普考:
為「資格考試」,考取後可取得考試院頒發之證書,例如專技高考會計師證書、專技普考地政士證書等。
- (一)高考一級:博士畢業應試,每年固定於9~10月招考。
- (二)高考二級:碩士畢業應試,每年固定於9~10月招考。
- (三)高考三級:大學畢業應試,每年固定於7月招考。
- (四)普通考試:高中畢業應試,每年固定於7月招考。
- (五)初等考試:滿18歲即可應試,每年固定於1~2月招考。
大多數考生會以「高考三級」為目標,備考期間就可同時應試4項考試,即「高考三級」+「普考」+「初考」及「地方特考」。
因為高考三級考科已包含上述4項考試的應試科目,且高考每年錄取名額最多。若您透過高點‧高上輔考,在優異師資的強力指導下,考取機率必大幅提高!
- 高考一級
- 應試資格:博士畢業
- 考試方式:
- 一試:筆試
- 二試:著作或發明審查
- 三試:口試
- 高考二級
- 應試資格:碩士畢業
- 考試方式:
- 一試:筆試
- 二試:口試
- 高考三級
- 應試資格:獨立學院畢業
- 考試方式:採筆試(少數特殊類科採筆試及口試方式)
- 普通考試
- 應試資格:高中畢業
- 考試方式:採筆試(僅客家事務行政需加考口試)
- 初等考試
- 應試資格:年滿18歲
- 考試方式:均採筆試
重要事項 | 重要日期 | 工作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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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考類科 | 2月下旬 | 請上考選部網站或向高點櫃檯洽詢 |
報名日期 | 3月中下旬 | 採網路報名 |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申請暫准應試 | ||
下載並列印考試通知書 | ||
考試日期 | 7月中旬 | 先考2天普考,再考3天高考。 |
筆試考畢後5天內可申請試題疑義 | ||
放榜日期 | 9月下旬 | 放榜日自行下載列印成績通知書 |
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可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 | ||
考生分發 | 10月底 | 選擇現缺者,10月底前可到機關開始工作。 |
年度 | 職等 |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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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高考一級 高考二級 |
111/07/04-07/13 | 第一試筆試:111/10/1-10/2 二級第二試口試:111/12/24 一級第三試口試:112/01/14 |
高考三級 普考 |
111/03/21-03/30 | 高考:111/07/17-07/19 普考:111/07/15-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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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考 | 110/10/26-11/04 | 111/01/08 |
考試等級 | 本俸 | 專業加給 | 初任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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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一級 | 33,410元 | 26,550元 | 59,960元 |
高考二級 | 28,265元 | 22,370元 | 50,635元 |
高考三級 | 26,210元 | 21,420元 | 47,630元 |
普通考試 | 19,005元 | 18,370元 | 37,375元 |
初等考試 | 11,985元 | 18,250元 | 30,235元 |
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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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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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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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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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 | 休(慰勞)假最高30日(任職滿3年者,第4年休假14天) | |
退撫制度 | 退休 | 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與兼領月退休金。 |
撫卹 | 因公殉職以及病故、意外死亡,遺族有照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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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囉!
- (一)建議大三的暑假即可持高中畢業證書先行應試普考,既可當作練筆,又能提前上榜增強信心;若考取也有機會選擇預估缺,等隔年大學畢業後6~9月再分發。
- (二)應屆畢業生可以用大學在校學歷資格報考高考三級及普考,只需要用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即可報名應試,但須切記學生證上一定要有最後一學期的註冊章才能報名。
- (三)畢業(學位)證書影本的補交得在當年7月30日前(依當年考選部公告為準),以「限時掛號」郵寄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做出決定。
- (一)高考計有122項類科、普考有78項類科,無論大學時就讀何種科系,皆能找到適合的類科應試。
- (二)除考慮自身條件挑選適合的高普考類科外,亦可應試與該類科科目相近之考試,可謂一石二鳥。考生有多項選考策略:
- 可專注在高考科目,不用再準備其他科目,普考、初考、地方特考便有連續考取機會。
- 考生也可以考慮多準備1~2科,便可應試其他特考或國營事業等考試。由於科目重複率較高,且考試日期相互錯開,極適合考生一同備考。
高普初考志願分發
10~14天左右。
以109年高普考為例,於10/6公布榜單,正取人員在10/12(一)上午9時起至10/23(五)下午6時止,這兩個禮拜內登入系統並選填志願,並在11/6(五)公告分配結果。
簡單來說,109年高普考選填現缺的錄取人員,最快在11月7日以後即可上班(109年因疫情致分發作業時間比往年延後15~20天左右)。
高普考志願選填的步驟為:考選部將成績單寄發給學員時,會附上一份網上選填志願程序說明及網上點閱職缺表的密碼。在規定時間內,學員可依照上面的說明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上觀看職缺並選填志願。
填選志願時,記得確認志願選填的總數 ≧ 錄取人員名次。例如考取第9名,就須選填9個或9個以上該類科的志願。填列之職缺的總數未等於或未超過錄取人員名次導致無從分配,將會由人事行政總處就剩下的職缺給予分配。
建議學員們一定要回班參加「考取學員分發說明會」,高點萬文老師將傳授您如何選擇一個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好機關。
如果選填志願的期間中有任何疑問的話,可向下列政府單位或是高點櫃檯洽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02)2397-9298#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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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洽詢有關錄取人員分發任用及申請保留錄取資格等事項 |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02)8236-7116 |
可洽詢有關訓練及保留正額錄取資格事項 | |
國家文官學院 | (02)2653-1500#02 |
洽詢有關基礎訓練受訓事宜 |
增額錄取,簡言之就是機關提出招考人數後,在考試放榜前,又臨時增加需要的名額。通常都是在正額分發完畢後,就會開始分發增額錄取人員,所以會比正額人員延遲約1個半月到機關工作。
可轉調至其他單位。
當公務人員於原職位服務滿3年4個月後,便可以轉調到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 此外,轉調方法有2種:
- (一)商調:
透過機關間的開缺訊息,申請所謂的「商調」。並於兩機關主管達成協議後,以跑公文的方式完成調職程序。 - (二)自行找缺:
透過各機關或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自行寄發應徵函到需求職缺的機關,找尋相同職系或相同職組的應徵工作。
- (一)現役軍人錄取公職(不論正額或增額均可),但兵役尚未服役完畢,將可保留公務員錄取資格,等到退伍後再申請分發任用。
- (二)服役前考上公職,將可保留錄取資格直到服役完畢,且服役期間年資可併入公務員年資。
因為現有工作的關係而延後分發是不行的。
- (一)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 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 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2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3年。
- 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2年。
- 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3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 (二)增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未屆法定役期或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於規定時間內檢具事證申請延後分配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