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天左右。
以109年高普考為例,於10/6公布榜單,正取人員在10/12(一)上午9時起至10/23(五)下午6時止,這兩個禮拜內登入系統並選填志願,並在11/6(五)公告分配結果。
簡單來說,109年高普考選填現缺的錄取人員,最快在11月7日以後即可上班(109年因疫情致分發作業時間比往年延後15~20天左右)。
高普考志願選填的步驟為:考選部將成績單寄發給學員時,會附上一份網上選填志願程序說明及網上點閱職缺表的密碼。在規定時間內,學員可依照上面的說明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上觀看職缺並選填志願。
填選志願時,記得確認志願選填的總數 ≧ 錄取人員名次。例如考取第9名,就須選填9個或9個以上該類科的志願。填列之職缺的總數未等於或未超過錄取人員名次導致無從分配,將會由人事行政總處就剩下的職缺給予分配。
建議學員們一定要回班參加「考取學員分發說明會」,高點萬文老師將傳授您如何選擇一個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好機關。
如果選填志願的期間中有任何疑問的話,可向下列政府單位或是高點櫃檯洽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02)2397-9298#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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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洽詢有關錄取人員分發任用及申請保留錄取資格等事項 |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02)8236-7116 |
可洽詢有關訓練及保留正額錄取資格事項 | |
國家文官學院 | (02)2653-1500#02 |
洽詢有關基礎訓練受訓事宜 |
增額錄取,簡言之就是機關提出招考人數後,在考試放榜前,又臨時增加需要的名額。通常都是在正額分發完畢後,就會開始分發增額錄取人員,所以會比正額人員延遲約1個半月到機關工作。
可轉調至其他單位。
當公務人員於原職位服務滿3年4個月後,便可以轉調到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 此外,轉調方法有2種:
- (一)商調:
透過機關間的開缺訊息,申請所謂的「商調」。並於兩機關主管達成協議後,以跑公文的方式完成調職程序。 - (二)自行找缺:
透過各機關或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自行寄發應徵函到需求職缺的機關,找尋相同職系或相同職組的應徵工作。
- (一)現役軍人錄取公職(不論正額或增額均可),但兵役尚未服役完畢,將可保留公務員錄取資格,等到退伍後再申請分發任用。
- (二)服役前考上公職,將可保留錄取資格直到服役完畢,且服役期間年資可併入公務員年資。
因為現有工作的關係而延後分發是不行的。
- (一)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 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 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2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3年。
- 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2年。
- 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3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 (二)增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未屆法定役期或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於規定時間內檢具事證申請延後分配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