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寫論正單元
- 題目
- 政治參與包含公民、行動、政府、目的四個元素,請詳述這四個元素的涵義。
(112高考三級)
-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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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是既有考古題的擴大,考驗的是考生「小題大作」的能力。類似的考題,出現在100年升等、101年地特三等、109年調查國安三等以及111年身障三等。由於過去的考題,重點在於闡述政治參與的界定,並未深入探討這四個構成元素,這就形成某種答題的障礙。所幸,這四個元素並不艱深,只要講義內容搭配課堂上其他章節的理解加以論述,回答不離題,應該都可以獲得相當不錯的分數。由於題目並不難,預料中等程度的考生都能拿到15分左右,程度好、答滿兩頁者,拿到20分以上,也在預期之中。
- 難度
- ★★★☆☆
- 誤區
- 本題最大的誤區在於「篇幅」,由於題目相對單純,許多考生經常會「詞窮」,這就造成篇幅嚴重不足,影響得分。但延伸必須有所本,不能胡亂湊字數,這就容易成為另一個扣分點。只要能避開這兩大誤區,應當即能拿下相當漂亮的分數。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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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世岳《政治學(概要)》,台北:高點,2023年,頁13-40~13-41。
- 蘇世岳《政治學(概要)申論題完全制霸》,台北:高點,2023年,頁13-9、13-33~13-37。
-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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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文中的「政治參與」已經提示破題的方向,只要掌握這個關鍵詞,就能帶出正文。
- 正文只要依照四個元素,即可順利完成。
- 結語部分可以往下延伸,略述不同型態的政治參與,爭取加分的機會。
- 參考詳解
- 法國政治思想家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曾表示,公民參與政治本身就是一種教育是一種滿足,普遍而平等的政治參與(political participation)是政治進步的象徵。因此,民主國家以擴大政治參與為常態,但在極權或威權國家中則對政治參與多所管制甚至加以禁止。依據政治學者佛巴(Sidney Verba)與奈依(Norman Nie)的界定,政治參與指的是,一般公民以影響政府的人事甄選或(及)政府所採活動為其目標,從而採取的各種行動。由此可知,政治參與包括四項元素:公民、行動、政府、目的。以下即詳述這四個元素的涵義。
- (一)公民
政治參與的主體是「公民」。至於政府官員、民意代表、職業說客等介入政治的專業人員並非參與的主體。公民是一個國家中享受權利與負擔義務的國民,一般現代的國家對於公民資格的取得,多設有法定最低年齡的限制。之所以要有年齡限制,是因為從事政治參與,需要具備相當的心智與辨識能力,同時不只要享受權利,也要相對能負擔義務。
另外,政治參與不以公民人數的多寡為條件。但通常人數越多,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形下,越容易達到政治參與的目標,這是因為人數越多,可以對決策者構成的壓力也越大。 - (二)行動
政治參與必需以行動來展現。這些行動諸如投票、勸說他人投票、政治獻金、參與政黨或政治菁英所舉辦造勢活動、遊行、示威、抗議等。若僅有某種態度或意念,但並未具體以行動展現則不算政治參與。然而,只要有行動,無論此一行動是自主的或被動員的,是合法的或非法的,也無論此一行動最後是成功或失敗,都屬於政治參與。 - (三)政府
政治參與和政府的人事以及政府的決策或行動有關。這裡指的政府,包括中央或地方各級政府。公民可以透過選舉或與選舉有關的活動,決定誰在政府的職位上,間接影響政府的決策與行動,同時公民也可以透過直接行動,如陳情、公投等,對政府的決策與行動發揮影響力。這裡與政府有關是政治參與的條件,跨越非政府到政府的門檻很重要,它決定某一行動是不是政治參與。 - (四)目的
政治參與是有目的。政治參與是公民企圖去影響政治體系內價值的權威性配置。這裡的價值,可以是權力、地位、名聲、財富等,稀有而眾人渴望的標的。由於每一個社會內的價值都是稀有的,而公民的利益、興趣、能力、觀點各不相同,對於價值要如何配置,也有不同的意見。因此,對價值的配置必須是權威性的。此一政治參與的目的,可能是公民本身就有的,也可能是被政治精英動員的,而且政治參與的目的並不一定要即刻實現,也可以在未來才實現,甚至實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卻可以達到宣揚理念的目的,也都符合政治參與的條件。
政治學者進一步指出,政治參與模式可區分為慣常性與非慣常性兩種。值得注意的是,政治學者發現歷史上非慣常性政治參與,最常發生在社會鉅變、人民生活困苦的時候,此時人民最傾向於用非傳統政治參與行動,來表達對政府人事與政策的意見,而那些參與非慣常性政治活動的人,往往是感受到挫折與相對剝奪感的一群人,而且他們認為無法用傳統的政治參與,來滿足他們的需求,或來宣洩他們的不滿。 - (字數: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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