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盛華仁財經週報 歷期一網打盡!外送平台開立發票規定(時事短評)
篇名
一網打盡!外送平台開立發票規定(時事短評)
作者
陳揚仁
說明
發佈時間:20200225
【焦點短評】

拜賜科技進步,消費者不僅在商品的購物習慣大幅改變,甚至連「吃」的消費模式也有大改變。近年來外送平台業者如雨後春筍的成立,愈來愈多消費者透過業者的 APP 向餐飲業者訂餐,再由配送員到餐廳取餐之後,再外送到消費者的指定地點。常常會有消費者反應,透過外送平台的 APP 向餐飲業者訂餐,怎麼有些有開立發票,有些卻沒有開立發票?究竟外送平台開立發票的規定為何?

財政部日前公布在台灣所有的外送平台業者開立發票的相關規定及方式,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外送平台業者及其合作餐飲業者開立發票的方式,主要是因外送平台為「境內營業人」或是「境外電商」而有所不同。若外送平台業者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即為境外電商,例如 UberEats ,開立發票及繳納營業稅的規定是依據「跨境電子勞務交易課徵營業稅規範」,外送平台業者應依向消費者所收取的「價款全額」開立雲端發票給消費者,並報繳營業稅,而餐飲業者則按自外送平台收取的「淨額價款」開立發票給外送平台業者。

若外送平台業者在我國境內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即為「境內營業人」,例如 Foodpanda ,則按外送平台業者與個別餐飲業者合約狀況,會有下列兩種開立發票的方式:

1. 外送平台業者依所收取的「價款全額」開立發票給消費者,並報繳營業稅,而餐飲業者按自外送平台收取餐費的部分,開立發票給外送平台業者,亦即消費者只會收到一張由外送平台業者所開立的「全額」發票。

2. 外送平台業者依所收取「配送費」開立發票給消費者,並報繳營業稅,而餐飲業者按自外送平台收取餐費的部分,開立發票,由配送員交給消費者,亦即消費者會收到兩張發票,一張是外送平台配送費的發票,另外一張為餐飲業者開立的餐費發票。 此外,國稅局也將每間外送平台業者開立發票的方式做詳細說明,也希望讓民眾可以完全明瞭外送平台業者與其合作的餐飲業者開立發票的方式,希望消費者如果透過外送平台訂購餐飲時,能更加留意業者是否有確實開立發票。

資料來源: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參考資料】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外送平臺及相關業者提供訂餐服務,開立憑證之規定」

延伸學習
關鍵詞
外送平台、境內營業人、境外電商
刊名
盛華仁財經週報
出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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