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行政 準備技巧與讀書計畫
學霸讀書計畫,成功者的方法與你不同!
- 高考社會行政【狀元】
- 張○翔 台大社會系應屆考取
準備上,第一階段是對於專業科目世界觀的接受與理解,也就是能夠自然而然接受考科中要求學生學習、理解、記憶的知識。這樣的訓練會從大學部慢慢形塑,然後隨著一次次的複習更加強化。第二階段就是上高點函授課程,上課時要把手機丟遠一些,避免分心,下課後則留時間讓自己放鬆,最後階段則是複習所有科目。
行政法:對於非法律背景的學生來說,行政法的準備不同於其他專業科目,對於法條詳細的理解方式以及固定的答題格式,這些不同之處足以讓社工相關背景的同學感到頭痛;幸好,韓律老師有系統的上課方式,循序漸進的教導龐雜的行政法,讓大家能夠更快的進入狀況。
社會工作:由於實務從倫理、理論、方法、技巧有著很多變化與應用,因此在作答時更要求學生結合理論、實務經驗,使答題內容更加扎實。劉文定老師在上課時會以自身實務工作來舉例,讓學生在理解與記憶方面更有深度,進一步降低社會工作的學習門檻,也多虧於此,非社工系的我也能夠迅速進入狀況。... 閱讀全文
- 普考社會行政、第二次社工師
- 畢家琳 東吳社工系私校考取
社會研究法張海平老師每次課堂都不斷提醒我們一定要學會舉例,不懂得部分老師也會以通俗易懂的日常事件為例,幫助我們理解,讓我對研究法這個科目不再如此害怕及抗拒。老師最後總複習的精粹講義也是我這次研究法分數拉高的關鍵,精粹總複習講義整理了近年高普、地特和社工師考試的考古題,老師上課常講的和歷年考試熱門題目都有在上面,多次考過的熱門題目再次出題的機率很高,考前最後幾個月建議每天依據不同章節拿出來練習。
不要輕易放棄任何一科,不懂的內容要利用課堂多詢問老師,平時需練習申論並給老師批改,選擇題透過平時多練習歷屆考古題以掌握考題的模式與每年重要必考內容,考前最後三個月全力衝刺,作息規律,相信自己,祝福各位考生順利!... 閱讀全文
秒懂準備技巧
很多學生都對行政法這門「法科」感到恐懼。一則以自己可能並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而對於各種行政法律,深陷在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一路到了訴願、行政訴訟法之諸多「法條海」中不知從何學起。一則以是即使是學過了法律,但對於各種複雜的行政法觀念卻無法應用,導致於所學變成死背,沒有辦法具體地表現在考試成績上。
實則,我們生活中到處都是行政法,包括了畢業證書授的頒發、機車行驗車、騎車超速被裁罰、蓋房子申請建照、結婚登記……等等,都跟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所以如何建立學習行政法之基礎觀念,進而建立行政法之意識?首先我們要理解的是,行政機關在實務上會作成像上述很多不同的行為,我們可以稱作「行政行為」,而不同的行政行為,有可能被歸類成行政法上「不同的性質」。所以我們第一步要先建立我們學行政法的兩個意識。
第一個重點是「定性」的問題。所謂定性,就是「釐清到底行政機關對我做的這個行為,到底在行政法上行為的性質是甚麼?」
- 行政機關
- 甚麼叫行政機關?
- 公權力行政是甚麼?
- 行政行為(定性)
- 比如處罰公園烤肉的人?
- 這個行為的性質到底是甚麼?(定性問題)。
但是,要搞懂行政行為的分類到底有甚麼作用呢?亦即學習行政行為到底對我們有甚麼實益?這個問題就接到了學習行政法的第二個重要意識,也就是「救濟」問題。沒錯,也就是不同的行政行為類型,會有不同的救濟方式。而救濟關乎人民基本權利的實踐,免於行政機關以行政行為恣意侵害人民於憲法及法律上所保障之權利或利益。所以,在行政法的學習上,「行政救濟」之學習異常重要。
故而,第二個學習行政法的意識,就是「釐清怎麼對行政行為提起救濟」。這也是考題常常問考生的,也是實務上行政爭訟的重點所在。
- 定性
- 個案中行政行為的性質是什麼?
- 救濟
- 可不可以提起行政救濟?
- 救濟類型之選擇(如撤銷訴願或者是課予義務訴願)。
在瞭解了行政法的學習重點,在於行政行為之定性與救濟後,行政法第一個準備要領,就是培養「體系式思考」的能力。什麼是體系式思考?首先要從「體系」的意義在法律的特殊性談起。其實不僅是行政法這個科目,所有法科都可以化作各種大大小小的「體系」。在行政法這個科目中,單一的行政行為可以化做一個獨立的體系,如行政處分的要件;各種行政行為,也可以化作「行政作用法」的體系;再放大來從組織法及行為法的觀點分析,可以分作「行政作用法」與「行政作用法」兩個體系。從上述定性與救濟的觀點分析,亦可分為「行政作用法」與「行政救濟法」兩種體系。
而將各種不同的概念或者類型整理成體系,能夠幫助我們建立一個「無漏洞式」的思考,透過體系內的各種相對概念的比對、要件、爭點的臚列,可以幫助我們突破深陷法律叢林的困擾,擺脫見樹不見林的零碎化學習。另外,體系化也方便我們記憶。
所以,各位在學習行政法的過程中,一定要學會整理各種章節的概念成為「只屬於自己的體系」,不管從參考講義或教科書的分類也好,總之不能個別記憶不同法律概念,然後沒有橫向或縱向概念或爭點的連結。這樣永遠沒辦法學好行政法
第二個學好法科的要件,就是選擇一本好的小六法,能充分輔助自己學習。而目前高點專門為高普考學生出的法典,即《高普考行政科小法典》,裏頭有考試必備的法條及體系整編表,對於考試上非常受用。另外,筆者亦推薦《來勝基本法分科:公法及其相關法規(含財稅法)》,裏頭有前述法典所沒有的實用實務見解,及更詳細的大法官解釋,適合司法特考及三等及以上考試的學生使用。
當然不管是法律系本科生或者非法律本科生,都知道市面上公法教授著有林林總總的「行政法教科書」。在此對於準備高普考生的建議,就是盡量選擇一本市售的行政法教科書讀過一次,才能對於行政法有一個比較「滑順」的理解(不一定清楚,因為教科書的敘述有時會很龐雜,不容易抓到重點)。滑順的意思就是,透過教科書的詳細論述,可以讓學習者可以慢慢順利地進入狀況,進而其後能夠整理出自己精簡過後的體系。
但如果沒有時間好好看完一本教科書的考生,不妨將下述「考試用書」或「上課講義」當作主要精讀的教材,因為考試用書或教材是重點整理過後的,也比較有體系,但相對來說用詞較為精簡。所以這時身邊準備一本學者撰述的教科書,就可以充當「字典」使用,如對於某個概念如行政處分「外部性」要件不了解,就去翻教科書將外部性那個要件精讀,就能夠獲得完整學習的效果,不用從頭將行政處分那個章節看過一次。
至於推薦的教科書,詳第三大點臚列。
至於學習好行政法的第四個要件也很重要,但大家都知道,就是選擇好的考試用書或正班上課加以「精讀」。所謂精讀的意思,就是除了讀過這一本或一套講義不只一次外,還要「隨時補充」以下的修法或實務見解或考題在上面。切勿覺得前一年度的講義或參考書就已經沒有用了,畢竟幾乎行政法的所有基本概念,是不會變動的,學不學得好重點往往就是基礎概念夠不夠紮實。以筆者為例,筆者應屆考取律師及研究所時,精讀的就是以當年度前4年所出版的黃律師《行政法I》、《行政法II》為基礎,然後修法或新實務見解部分,再自己勤奮地補充。是以筆者認為,一套書或講義精讀然後勤做補充,往往會比一直買書重新來過的考生的學習還要有學習上的「烙印效果」。
學習法科,最重要的就是「與時俱進」。而修法往往會造成制度之變動,進而影響理論。如行政訴訟法最新修正增訂施行之「都市計畫審查訴訟」相關章節,就變動了具備法規命令的都市計畫無法提起救濟的舊制度的規定。
所以,學習行政法的第5個要領,就是時時關注修法動態,配合高點舉辦之專題講座、課堂補充或自己上網整理都可以,重點是必須特加學習。因為當年度修法考在當年度的高普考機率非常之大(因為有比較高的機率考生不熟悉)。
學習行政法慢慢進入狀況後,最最重要的,就是時時關注行政法的最新實務見解,因為這也會直接或間接更動行政法之理論或實務見解。而行政法主要透過兩個實務操作去更新見解。第一個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二個是「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這是學習行政法者必須去時時關注的。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雖然該制度將在民國111年修正成「憲法訴訟制度」,但仍不影響他在行政法考科的重要性,如釋字第785號正式突破長存已久的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當然,最新解釋內容也是該年度國家考試之熱門種子。
而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則是源自於「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而來,大法庭所做的裁定,具有統一行政法實務爭議的功能。而最高行政法院之前所作成的「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仍然是學習者要去著重學習的,因為會議的決議見解,也是曾經解決實務重大行政法爭議的方式,如果沒有被宣告不再適用,現在仍然有效,往常也是考試重點。故改制後的大法庭裁定相關見解,也會是考試的重點。
能充分掌握上述要領後,最後一哩路,就是「學會如何解題」。簡而言之,就是「有邏輯地將自己學習之法律適用在考題的個案上」,或者是「有邏輯地表達自己的法律見解」。
而如何解題,最重要的是先學會法律三段論之論證結構。相關解題的能力養成,可以跟著課堂老師的解題,或者相關考試用書或講義之「擬答」,抑或是參加相關解題課程,以臨摹解題之架構,如此方能在考場上「將自己所學或想法清楚而有邏輯地表現出來」,進而獲致高分上榜的效果。
以上,希望各位學習行政法的同學能夠一試中的,知識終身受用!
- 翁岳生編,《行政法 上》、《行政法 下》,元照出版,2020年7月,4版。
- 莊國榮,行政法,元照出版,2019年9月,5版。
- 李建良,行政法基本十講,元照出版,2019年9月,9版。
- 陳敏,行政法總論,新學林,2019年11月,10版。
- 吳志光,行政法,新學林,2019年9月,9版。
- 吳庚、盛子龍,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三民書局,2019年4月,15版。
自從97、98年以來,國考社會學的命題和閱卷風格歷經重大改變:從教科書的大標題轉向當前的時事議題、從保守的實證主義轉向激進的批判典範,甚至連評分標準也出現大幅變化,分數的高低落差甚大。這幾年只要考試結束或發了成績單,BBS的國考版就是一陣哀鴻遍野,即使寫滿了8頁作答卷仍得個十幾二十分的大有人在。
造成這種趨勢的原因很複雜,需從每一份試題一一評析,但主要還是在於近年來社會學系的師資大幅增加,使得社工界的師資代為命題的情況減少,因而不同於昔日一貫的保守風格,改為強調社會運動的激進路線。其次是新世代的師資缺乏命題經驗,即使面對幾千位考生,也常會提出沒有標準答案、或是包山包海的小班制試題,造成命題者與作答者之間雞同鴨講,在分數上很難討好。第三,也是最麻煩的一點:試題風格不穩定,有時候中規中矩,有時候標新立異。因此,考生必須同時精通理論概念,並積極徵引時事議題為佐證,才能以不變應萬變。
包括社會學的學科起源、演進歷史、基本特性、思想派別、涵蓋範圍、及其與其他社會科學之間的關係。幾乎毫無例外的,這部分的內容往往被編列在教科書中的開頭第一章,在近年考試中占有4%的比重。此一部分是瞭解這門學科必備的基礎知識,原本只會出現在研究所或轉學考試題,但如今早已是國考的常客,不可不防。例如103年高考:「美國社會學學者C. W. Mills提出了所謂的『社會學想像』,請說明社會學想像的意涵;並且從個人放棄工作,與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失業率統計數據,以『社會學想像』的觀點,說明那些是可能影響臺灣年輕世代高失業率與薪資所得停滯的因素。」面對此章題目,往往會和各種時事議題或社會問題密切結合,只靠背誦絕對拿不到高分。
包括社會學理論與社會研究法,在近年有8%的比重。由於社會研究法是社會行政的一門獨立考科,跨科出現在社會學試題的機率極低;但社會學理論則算是本科的範圍之內,應當有所準備。本章題型大致上有兩種問法,第一種是純粹式理論題,例如101年調查局考試:「社會學經過一百多年來的發展,已經形成三大社會學理論,即功能論、衝突論與互動論。試說明這三種理論的意義,並各舉出一位代表性人物說明之,最後試以這三大理論解釋貧窮這個主題。」第二種是應用式理論題,例如103年原住民三等考試:「原住民部落近年來致力於發展觀光事業,請用功能論與衝突論來分析觀光事業發展對於部落可能造成的影響。」近年來,純粹式理論題有逐漸讓位給應用式理論題的趨勢,而且多半和各章節扣連,不像是表面上看來那麼包山包海,像是102年調查局考試:「教育是非常重要的社會制度之一,根據功能理論的觀點(functionalist perspective),教育制度具有顯性功能(manifest functions)、隱性功能(latent functions)與不功能(dysfunctions)。請討論這些功能為何?」這題乍看之下在問功能論,其實這在聖經版教科書的<教育制度>一章早就有了制式答案可參考,考生在審題之時千萬要分清楚,哪些是理論題、哪些是應用題,否則很容易在答題時迷失了方向。
包括社會互動、社會團體、社會組織、科層制等,在近年考試共占9%。這部分的主要旨趣,是要層層分析在集體生活中各種人數多寡不同的人類聚集形式,從人數最少、互動最親密的社會團體開始,經過中間的社會組織,直到人數最多、互動傾向於不講情面、公事公辦的科層制。尤其是科層制,是極為熱門的考題發源地,像是102年高考:「何謂科層組織(bureaucracy),有何特質?面對現代資訊社會,這些特質是否有需要改變的地方?請討論。」這題也透露了,組織模式除了老字號的科層制之外,還有一些重要的新型態:資訊社會下的網絡式組織、虛擬社群、非營利組織、社會企業等等,都需要當作一級戰區,嚴陣以待。
包括集體行為與社會運動,其配分占6%雖然不高,但卻是新興的熱門章節。若是社會關係乃是社會秩序的堡壘,那麼社會運動就是社會變遷的尖兵,兩章最好能彼此對觀,才能在一靜一動之間掌握社會學之精髓。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本章的考題不再只是「請自行舉例」,而是特別指定晚近的社運實例要求分析,對於罔顧時事議題的考生,絕對是災難一場:像是100年退役特考的反大埔徵地、反國光石化、反核大遊行,100年高考的茉莉花革命,102年調查局四等考試的白玫瑰運動,以及103原住民三等考試和103年犯防人員都出現的太陽花學運等。請考生務必熟知近二年來的重大社運三則,以備不時之需。
此章是傳統考題的大本營,雖然只占6%,但難度都不高,其拿分效率在全書裡數一數二。例如103年調查局三等:「社會化(socialization)是個人融入社會的重要歷程,請問促成社會化的機構為何?這些機構如何影響個人的社會化?」只要熟悉概念定義,外加上舉例佐證,分數就可落袋為安。
與社會化皆為傳統考題重鎮,但是配分(占8%)與難度皆較前者為高,還需注意一些如廢死運動、重大刑案等重要時事議題,對於調查人員、犯防人員的考生來說,<偏差行為>、<社會化>、<社會關係>(尤其是其中的科層制)這幾章如同職前訓練,要比高考的考生更加重視。例如102年犯防:「根據各國曾經使用過的具體途徑,犯罪化、合法化及疾病化已成為社會控制偏差與犯罪行為的常用方法。請問這三種社會控制手段的具體意義或作法是什麼?(10分)又其被採用的理由何在?(15分)試扼要說明之。」
意指社會成員所共享的信念、理想、愛好、與科技,亦即生活方式的整體,它既是社會系統所積澱,又持續影響著社會系統之運作。此一章節占5%,近年來有和<社會不平等>之族群關係合併出題的趨勢。像是103年鐵路人員特考:「何謂『文化相對性』(cultural relativism)?並以此申論我們應以何種態度來面對臺灣的新移民家庭?」光只從本章的角度切入是不夠的,而應將族群關係一節的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甚至是<社會變遷>一章的全球在地化(glocalization)納入做對照,才有機會拓展論述的縱深。
包括階級關係、性別關係、族群關係等,在近年考試共占16%。本章關乎社會系統的「病態現象」,因此經常和<社會問題>與<社會運動>兩章相互輝映,在作答之時更有左右逢源之效,切勿孤立看待。例如102退役特考:「試以向上流動(upward mobility)和向下流動(downward mobility)概念,討論促成社會階層變化的因素有那些?這些因素對社會政策的研擬具何啟發意義?」這若能和<社會問題>中的貧窮問題相互結合,加分效果不可小看。
包括經濟、政治、教育、家庭、宗教等五大制度,在近年考試共占15%,為第二大命題熱區。此章的內容龐雜,然而真正的命題焦點卻很集中,並不建議地毯式記憶,而是先以過往考題為核心、再往外適度擴張做同心圓閱讀,切勿自誤。像是102年調查局四等:「在社會制度中,家庭是最重要的機制之一,請說明社會學認為『家庭』具有那些功能?(15分)近年來臺灣的家庭制度有何重要的變化,請說明。」上半題雖然是各版教科書都有的制式內容,但下半題就要結合時事議題,死守教科書既不必要、也很危險。
包括貧窮問題、失業問題、人口問題、都市問題、家庭問題、環境問題、自殺問題、色情問題等,共占近年的14%。此處很容易出現結合時事議題的應用題,或是與前面各章結合的綜合題,必須將各章融會貫通,才有勝算。例如103年高考:「臺灣與其他亞洲國家韓國、日本等都面臨所謂『少子化』問題,請問:何謂『少子化』?少子化所帶來的『超低生育率』問題,與其對臺灣社會的影響;90年代以後臺灣高等教育擴張,對於少子化的影響。」這題至少牽涉到教育制度(教改之檢討)、經濟制度(崩世代效應)、政治制度(福利崩壞)、家庭制度(新家庭型態出現),可說是整本社會學的實力大驗收,不可求快,融會貫通之後自然水到渠成。
包括社會變遷理論、發展社會學理論、全球化理論等,共占7%,且與社會問題相似,命題較易受到新聞時事所影響,應隨時關心。例如100年調查局三等:「現代的人們已然生活在全球化(globalization)的趨勢中,並且深受其影響。何謂全球化,其意義是什麼?(10分)為何全球化現象的重要影響之一,是促進了風險社會(risk society)的形成?試舉一位社會學家的看法或生活例子說明。」至於題目所問的風險社會,和禽流感、伊波拉病毒、食安問題、國際恐怖主義、文明衝突……等等「人禍」密切相關,真正的高手都知道這種題目不能死背書,而是在舉例中表現自己的觀察與分析能力。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一科,顧名思義就是政策、法規以及理論,以記憶性的題目為主,且多半有「正確答案」,較不會有「模稜兩可」的問題。因此,若希望搶高分,以彌補其他科目不足的同學,本科會是你再好不過的選擇。尤其在考前衝刺時,本科更是投資報酬率最高的。
因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大多數的內容均為法令規定,有其一定的範圍,不會了無邊境、浩瀚如海,它的考試趨向也較為明確,因為就是政策、法規與理論,受限於其中內容與解釋。而近幾年的出題型式,申論題多會從當年考試前最新一期《社區發展季刊》的第一篇內容出來,所以同學需要多加注意。另一方面,選擇題的部分,就需要將法規背熟,特別是其中數字的部分,如幾個月、幾天、幾個人、百分之幾等,一定要很熟悉,尤其是考古題需更加留心、勤加練習,因為許多的試題為題庫出題,題目、答案幾乎完全一樣;但需注意新修正之法規內容是否會影響到原本答案,因此建議練習最多3年之內的考古題即可,雖僅3年,但本科橫跨初等、高普、社工師及各類特考,相信題目也夠多了。
事實上,法規或政策的修訂,有其一定的原則,如罰金(鍰)最低與最高金額通常相差5倍;或有其中心思維,如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的中心思維係「整合」。而理論的內容,係針對當時的社會問題、修正前一主流理論而生,如1900年代工業革命後崇尚「古典」(絕對的)自由主義,雖帶動了高度的經濟發展,但太過自由後也引起了新的社會問題,此時就蘊育了主張國家介入的社會主義,以修正自由主義的限制,因此,同學們在準備本科時,建議可以先瞭解以下的脈絡:
1. 這個理論、法令或措施,是在那個時期?為了解決那些社會問題而制定?
2. 這個理論、法令或措施的中心原則為何?
法規中的細節(如幾人、幾日)僅能靠記憶,但大方向的內容則可以靠推論,讓答案不偏題旨,掌握基本分。
以下茲就理論、法令政策二方面,分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準備要領:
(一)理論
理論內容雖萬年不變,但卻容易混淆,因它的內容多半無法顧名思義,且名稱又相近,建議同學們可先掌握下列2點主要方式:
1. 理論名稱的第1個字,若是「新」即為「修正」(ex.新自由主義);「後」即是「反對」(ex.後現代主義);「準」即係「類似」(ex.準市場)。如1970年代的「新」自由主義,即是修正1900年代的自由主義內容,由政府適度的介入市場,以避免放任市場機制運作所產生之社會問題。
2. 如前所述,理論是對「當時的社會現象」提出一套有系統的解釋,隨著社會變遷、整體環境的改變,沒有一個萬年通用、不被挑戰的理論,如18世紀馬爾薩斯在人口爆炸年代所提出的「人口論」,預言人類未來一定會面臨到糧食不足的問題,但在數百年後的今天,大家所關心的卻是如何減肥。因此,同學們在準備理論時,宜從整體脈絡著手,方能事半功倍。
(二)法令政策
法令政策係針對當前的社會問題及時事脈動所修訂,需多留意新通過的法規內容,尤其是舊法與新法的比較,建議同學們在使用電腦上網之餘,有時可撥冗瀏覽一下司法院、立法院或法務部的「全國法規資料庫」,點選左上角的「最新訊息」後,再點選下方的「法律」,瀏覽其中最新通過的議案或法條,一定會對應試有所幫助。
自古考生多困阨,鴻鵠終會得高旋,備考應試是一條艱辛又漫長的路,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需記憶的內容確實重於理解頗多,建議同學們在考前1個月的衝刺期,多以複習本科為主,以求取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