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廉政 準備技巧與讀書計畫
學霸讀書計畫,成功者的方法與你不同!
- 112高考法律廉政、普考法律廉政【狀元】
- 陳○縈 中正犯防系
時間規劃上,因為我有打工,而且也不像有些人可以一天讀十幾小時,我的專注力有限。
第一年:看函授打底時,讀書時間大概一天6小時左右,早上跟下午各看一科。
第二年:讀書時間大概一天4~5小時,再把之前讀過的內容複習一遍,到考前4、5個月左右,辭掉工作專心準備考試,讀書時間就變成每天8~9小時,然後5月報名狂作題班海量練題、6月報名高普考總複習快速複習,考前一個月就是猛背法條、學說、理論,並快速看過爭點,試著回想如果考試遇到此類爭點該如何書寫。到準備後期,一定會時常覺得讀不完,我採取的方法就是當斷則斷,只看重點、只背重點、只看近5年的重要爭點、最新修法和時事議題,其他就大致略過有個印象。... 閱讀全文
- 112高考法律廉政、普考法律廉政【榜眼】
- 黃○雯 東海法律系在職考取
高普考狂作題班(行政法、行政學),對於寫題目很有幫助,因為每週都有題目可以練習,寫完會有老師或助教幫忙批改及講解,比自己埋頭苦練更有效果,而且晚上有自習時間可以向老師或助教問問題,當時向行政法嶺律問了很多問題,他都很耐心的一一解答,非常感謝,老師在課堂中也補充許多可能會疏漏的觀念,有助於複習。
如果覺得自己接收、統整新資訊能力較弱的話,推薦一定要報高普考總複習或其他考前短期課程,因為老師們會幫忙補充整理修法及重要實務見解,也會告訴考生現在實務或學說界哪部分有很多文章討論,而這就是最有考相的地方,例如今年刑訴劉律就命中二個單元。高點網站也會時時更新最新實務動態,這部分建議多加利用,平常重大時事新聞也要多留意,祝福各位都能順利上榜!... 閱讀全文
秒懂準備技巧
很多學生都對行政法這門「法科」感到恐懼。一則以自己可能並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而對於各種行政法律,深陷在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一路到了訴願、行政訴訟法之諸多「法條海」中不知從何學起。一則以是即使是學過了法律,但對於各種複雜的行政法觀念卻無法應用,導致於所學變成死背,沒有辦法具體地表現在考試成績上。
實則,我們生活中到處都是行政法,包括了畢業證書授的頒發、機車行驗車、騎車超速被裁罰、蓋房子申請建照、結婚登記……等等,都跟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所以如何建立學習行政法之基礎觀念,進而建立行政法之意識?首先我們要理解的是,行政機關在實務上會作成像上述很多不同的行為,我們可以稱作「行政行為」,而不同的行政行為,有可能被歸類成行政法上「不同的性質」。所以我們第一步要先建立我們學行政法的兩個意識。
第一個重點是「定性」的問題。所謂定性,就是「釐清到底行政機關對我做的這個行為,到底在行政法上行為的性質是甚麼?」
- 行政機關
- 甚麼叫行政機關?
- 公權力行政是甚麼?
- 行政行為(定性)
- 比如處罰公園烤肉的人?
- 這個行為的性質到底是甚麼?(定性問題)。
但是,要搞懂行政行為的分類到底有甚麼作用呢?亦即學習行政行為到底對我們有甚麼實益?這個問題就接到了學習行政法的第二個重要意識,也就是「救濟」問題。沒錯,也就是不同的行政行為類型,會有不同的救濟方式。而救濟關乎人民基本權利的實踐,免於行政機關以行政行為恣意侵害人民於憲法及法律上所保障之權利或利益。所以,在行政法的學習上,「行政救濟」之學習異常重要。
故而,第二個學習行政法的意識,就是「釐清怎麼對行政行為提起救濟」。這也是考題常常問考生的,也是實務上行政爭訟的重點所在。
- 定性
- 個案中行政行為的性質是什麼?
- 救濟
- 可不可以提起行政救濟?
- 救濟類型之選擇(如撤銷訴願或者是課予義務訴願)。
在瞭解了行政法的學習重點,在於行政行為之定性與救濟後,行政法第一個準備要領,就是培養「體系式思考」的能力。什麼是體系式思考?首先要從「體系」的意義在法律的特殊性談起。其實不僅是行政法這個科目,所有法科都可以化作各種大大小小的「體系」。在行政法這個科目中,單一的行政行為可以化做一個獨立的體系,如行政處分的要件;各種行政行為,也可以化作「行政作用法」的體系;再放大來從組織法及行為法的觀點分析,可以分作「行政作用法」與「行政作用法」兩個體系。從上述定性與救濟的觀點分析,亦可分為「行政作用法」與「行政救濟法」兩種體系。
而將各種不同的概念或者類型整理成體系,能夠幫助我們建立一個「無漏洞式」的思考,透過體系內的各種相對概念的比對、要件、爭點的臚列,可以幫助我們突破深陷法律叢林的困擾,擺脫見樹不見林的零碎化學習。另外,體系化也方便我們記憶。
所以,各位在學習行政法的過程中,一定要學會整理各種章節的概念成為「只屬於自己的體系」,不管從參考講義或教科書的分類也好,總之不能個別記憶不同法律概念,然後沒有橫向或縱向概念或爭點的連結。這樣永遠沒辦法學好行政法
第二個學好法科的要件,就是選擇一本好的小六法,能充分輔助自己學習。而目前高點專門為高普考學生出的法典,即《高普考行政科小法典》,裏頭有考試必備的法條及體系整編表,對於考試上非常受用。另外,筆者亦推薦《來勝基本法分科:公法及其相關法規(含財稅法)》,裏頭有前述法典所沒有的實用實務見解,及更詳細的大法官解釋,適合司法特考及三等及以上考試的學生使用。
當然不管是法律系本科生或者非法律本科生,都知道市面上公法教授著有林林總總的「行政法教科書」。在此對於準備高普考生的建議,就是盡量選擇一本市售的行政法教科書讀過一次,才能對於行政法有一個比較「滑順」的理解(不一定清楚,因為教科書的敘述有時會很龐雜,不容易抓到重點)。滑順的意思就是,透過教科書的詳細論述,可以讓學習者可以慢慢順利地進入狀況,進而其後能夠整理出自己精簡過後的體系。
但如果沒有時間好好看完一本教科書的考生,不妨將下述「考試用書」或「上課講義」當作主要精讀的教材,因為考試用書或教材是重點整理過後的,也比較有體系,但相對來說用詞較為精簡。所以這時身邊準備一本學者撰述的教科書,就可以充當「字典」使用,如對於某個概念如行政處分「外部性」要件不了解,就去翻教科書將外部性那個要件精讀,就能夠獲得完整學習的效果,不用從頭將行政處分那個章節看過一次。
至於推薦的教科書,詳第三大點臚列。
至於學習好行政法的第四個要件也很重要,但大家都知道,就是選擇好的考試用書或正班上課加以「精讀」。所謂精讀的意思,就是除了讀過這一本或一套講義不只一次外,還要「隨時補充」以下的修法或實務見解或考題在上面。切勿覺得前一年度的講義或參考書就已經沒有用了,畢竟幾乎行政法的所有基本概念,是不會變動的,學不學得好重點往往就是基礎概念夠不夠紮實。以筆者為例,筆者應屆考取律師及研究所時,精讀的就是以當年度前4年所出版的黃律師《行政法I》、《行政法II》為基礎,然後修法或新實務見解部分,再自己勤奮地補充。是以筆者認為,一套書或講義精讀然後勤做補充,往往會比一直買書重新來過的考生的學習還要有學習上的「烙印效果」。
學習法科,最重要的就是「與時俱進」。而修法往往會造成制度之變動,進而影響理論。如行政訴訟法最新修正增訂施行之「都市計畫審查訴訟」相關章節,就變動了具備法規命令的都市計畫無法提起救濟的舊制度的規定。
所以,學習行政法的第5個要領,就是時時關注修法動態,配合高點舉辦之專題講座、課堂補充或自己上網整理都可以,重點是必須特加學習。因為當年度修法考在當年度的高普考機率非常之大(因為有比較高的機率考生不熟悉)。
學習行政法慢慢進入狀況後,最最重要的,就是時時關注行政法的最新實務見解,因為這也會直接或間接更動行政法之理論或實務見解。而行政法主要透過兩個實務操作去更新見解。第一個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二個是「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這是學習行政法者必須去時時關注的。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雖然該制度將在民國111年修正成「憲法訴訟制度」,但仍不影響他在行政法考科的重要性,如釋字第785號正式突破長存已久的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當然,最新解釋內容也是該年度國家考試之熱門種子。
而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則是源自於「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而來,大法庭所做的裁定,具有統一行政法實務爭議的功能。而最高行政法院之前所作成的「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仍然是學習者要去著重學習的,因為會議的決議見解,也是曾經解決實務重大行政法爭議的方式,如果沒有被宣告不再適用,現在仍然有效,往常也是考試重點。故改制後的大法庭裁定相關見解,也會是考試的重點。
能充分掌握上述要領後,最後一哩路,就是「學會如何解題」。簡而言之,就是「有邏輯地將自己學習之法律適用在考題的個案上」,或者是「有邏輯地表達自己的法律見解」。
而如何解題,最重要的是先學會法律三段論之論證結構。相關解題的能力養成,可以跟著課堂老師的解題,或者相關考試用書或講義之「擬答」,抑或是參加相關解題課程,以臨摹解題之架構,如此方能在考場上「將自己所學或想法清楚而有邏輯地表現出來」,進而獲致高分上榜的效果。
以上,希望各位學習行政法的同學能夠一試中的,知識終身受用!
- 翁岳生編,《行政法 上》、《行政法 下》,元照出版,2020年7月,4版。
- 莊國榮,行政法,元照出版,2019年9月,5版。
- 李建良,行政法基本十講,元照出版,2019年9月,9版。
- 陳敏,行政法總論,新學林,2019年11月,10版。
- 吳志光,行政法,新學林,2019年9月,9版。
- 吳庚、盛子龍,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三民書局,2019年4月,15版。
- 在準備行政學時,除了擁有一本好的參考書,亦應準備教科書當作輔助之用,在市面上行政學教科書百百種,在此建議同學可以用以下三本書作為理解之用:
- 行政學:張潤書著
此本書可以說近代行政學教科書著作的基礎,許多傳統的行政學考題都是從此而來。 - 行政學(上、下):吳定等合著
這是由空大四人幫所編著的行政學,是各大專院校在教授行政學時常採用的教科書,而其內容較為白話,較為人所理解。 - 行政學:林淑馨著
本書係由臺北大學林淑馨教授著,其在近年分別出版了行政學、公共管理的教科書,時常成為國家考試命題來源。
同學在閱讀的時候,建議先將各章節的大標題、小標題看過,整理成一張架構表,並在閱讀內容的時候加以對照,思考前後的章節的連貫性,以利於做一個系統性的整合。考試的題目無論如何變化,並不會超出各教科書的內容,且教科書上提綱挈領之標題,有助於建立行政學完整之架構、概念。由於三等的考試為測驗題和申論題皆有,同學除了記憶性之題目要多加演練考古題之外,在申論題的部分,同學亦須將各項標題熟記。
不論市面上教科書、參考書動札都五、六百頁以上,建議同學若在時間允許之下,可以將教科書、參考書內容整理成筆記,除了方便日後在考前衝刺階段可以大量閱讀之外,整理筆記的過程,亦是一種練習申論題的方式。若時間不充裕,同學可以採取會意或比較的方法,選擇利於背誦的方式,化成口訣,將關鍵字詞寫在重點處,以方便記憶。
練習考古題的好處除了在看完各章內容之後,可以檢視自己的理解程度,亦可了解各章節常常成為命題的焦點為何。測驗題的考試可以說是「一翻兩瞪眼」的題目,會就是會,不會就只能用猜的,同學除了熟讀參考書內容,勤練考古題有其必要性。再者,在申論題部分,同學上課可以根據老師所提供的命題重點加以記憶,課後拿國家考試的用紙加以練習,了解自己作答的時間長短,版面需要多少等等,並加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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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掌握得宜:
四等行政學考試有50題測驗題,通常建議同學盡量在40分鐘之內將測驗題寫完,並劃卡完畢,剩餘20分鐘拿來檢查之用。而三等行政學的考試中有25題測驗題和2題申論題,建議大約花20分鐘將測驗題寫完,並劃卡完畢,花十分鐘檢查,剩下時間拿來作答申論題。通常行政學測驗題一題所花的間大約控制在30秒到40秒左右,若遇到不會寫的題目先跳過,不要鑽牛角尖。所以同學平時間練習測驗題時就要多加注意本身作答的速度。 -
動手圈出關鍵字:
在考試的時候不論任何人,都會有些許的緊張感,一緊張就會發生失常、題目看錯等讓各位同學扼腕的情形,建議同學在考試的時候把題目上的關鍵字圈起來或是畫線註記,一來預防自己「鬼遮眼」的情況發生,促進自己頭腦的思考,也可以消除緊張感。通常關鍵字不外乎「專有名詞」、「人名」、「書名」等等,且題目問的問題一定要看清楚,「下列何者為非」、「下列何者正確」同學切勿搞錯。 -
留意極端答案:
通常在測驗題的考試當中,答案選項敘述中有出現「一定」、「必定」等過於肯定、極端的字眼,同學務必留意,通常這種選項往往就是題目所要選的答案。 -
反覆檢查:
當作答完畢之後,建議同學立即劃卡,劃完卡之後,一定要反覆的檢查。但所謂的檢查不是用看的,而是要將原本寫在題目卷上的答案遮住,重新再做一次,看兩次作答的答案是否跟自己想的一樣,一來預防自己「鬼遮眼」的情況,亦可重新檢視自己是否對於題目所問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 -
臨場反應與相信直覺:
行政學的考題極具變化性,不論是測驗題或申論題的考試中,皆容易出現冷門、冷闢的考題,如果遇到不熟悉的考題,同學切勿驚慌,因為此時所有同學都可能遇到相同的問題,要抱著「自己不會,別人也不會」的正面心態應考。此時建議同學可以從自己已經具備的學理加以回想,有些題目只是出題者使用的名詞不同,但其概念可能是同學已經了解,可以先刪去錯誤的答案,再從剩餘的答案中挑選較為正確的答案。再者,當同學對行政學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且考前已勤練考古題,會對題目產生一定程度的敏感性,也就是所謂的「直覺」,當遇到沒看過或是概念不清楚的題目,第一直覺往往是答案的最佳選擇。
- 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題:
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係行政學的範圍之一,有許多內容重疊,因此行政學、公共管理、公共政策,時常被稱為「行政三兄弟」;再加上近年考科修正的關係,公共管理的題目時常在行政學考試中出現。
- ★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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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有關策略規劃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策略規劃是一種對當下危機的緊急處理方式 (B)策略規劃須憑經驗與直覺 (C)策略規劃重視SWOT分析 (D)策略規劃只要有決策者的支持就可順利執行。(108地方特考五等) - (B)(2) 目標管理中的目標設定有其必須具備的條件,下列何者不在其中?
(A)清楚且具體 (B)可複製的 (C)切實的 (D)可衡量的。(108地方特考五等) -
(B)(3)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提及「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此種公私部門的合作關係,理論上是屬於下列那一種公私協力類型?
(A) 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 (B) OT(Operate-Transfer) (C) BOO(Build-Own-Operate) (D) BOT(Build-Operate-Transfer)。(108地方特考五等) -
(D)(4) 有關垃圾桶決策途徑對組織決策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組織決策並無一定的次序性 (B)抉擇機會是決策產出的關鍵因素 (C)有時解決方案先於問題出現 (D)決策是理性計算後所產生的結果。(108地方特考五等) - (B)(5) 金敦(J. Kingdon)提出政策議程設定過程的多元流模式,不包括下列那一種流程?
(A)問題流(problem stream) (B)社會流(social stream) (C)政治流(political stream) (D)政策流(policy stream)。(108地方特考五等) -
(C)(6) 政府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汽機車,希望達成節能減碳的效果,此一措施屬於下列何種類型的政策工具?
(A)勸告型 (B)能力建立型 (C)誘因型 (D)學習型。(108地方特考五等) - (B)(7) 下列何種政策評估著重於探討方案的執行是否按照原訂計畫進行?
(A)政策規劃評估 (B)政策過程評估 (C)政策產出評估 (D)政策影響評估。(108地方特考五等)
- 整合應用題:
現在有些題目已經不向以前那種考古題,單純考理論的內容,而是在考同學對於理論的理解程度,甚至是時事的判斷能力,同學在作答時這種題目需特別留意,這往往是你能否上榜的關鍵題目。
- ★範例:
- (C)(1) 根據帕森斯(T. Parsons)所提的社會系統理論(social system
theory)觀點,我國每年舉辦國家考試,並辦理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是屬於社會系統的那一種功能?
(A)適應(adaptation) (B)達成目標(goal-attainment) (C)模式的維護(pattern maintenance) (D)整合(integration)。(103地方特考三等) - (B)(2) 2014年3月8日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H370班機從吉隆坡飛往北京途中,發生離奇失蹤空難事件,事發搜救初期赫見馬來西亞巫師蒞臨吉隆坡機場作法啟示班機去處。依雷格斯(F.
Riggs)之理論見解,此一事 件最足以突顯開發中國家行政制度與行為的下列那項特質?
(A)重疊性 (B)異質性 (C)形式主義 (D)權威主義(105身心特考五等) - (A)(3) 下列何種組合,最能說明我國外交部的組織分部化模式?
(A)功能分部化與地區分部化 (B)程序分部化與功能分部化 (C)地區分部化與程序分部化 (D)對象分部化與功能分部化(106初等) - (B)(4) 開放性政府被視為民主國家應展現的行政責任之一,這是屬於彼得斯(B. G. Peters)所提出的何種治理模式? (A)鬆綁模式 (B)參與模式 (C)市場模式 (D)彈性模式(107初等)
- (C)(5) 下列有關公務員兼職情形,何者符合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法規許可之條件?
(A)下班後可為民眾畫符驅魔解運,並收取佣金補貼香燭紙錢之費用 (B)下班後可以無給職或義工方式擔任旅行社導遊或領隊 (C)國立大學未兼行政職務的教授可兼任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一職 (D)公餘時可加入多層次傳銷事業,並介紹他人參加而獲取酬金。(107地方特考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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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題:
法規題型在歷年行政學考試中一直都存在,但近年有增加之趨勢,以四、五等來看,法規題型多則12-10題,少則2至3題;以三等來看,法規題型多則8至7題,少則2至3題,而且法規題型較難掌握會出哪些法條,建議同學這部分可以多做考古題加強。
- ★範例:
- (C)(1) 甲為某電信公司的官股董事,該公司總經理乙決定參選立法委員。下列甲的那一項行為較無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虞?
(A)在個人臉書上發起「支持乙挺進立法院」的公司員工連署活動 (B)只要到公司上班時,便穿著印有「立委參選人乙」字樣的背心到處走動,為其宣傳 (C)私下透過個人人脈,推薦乙至某電子媒體的政論節目中擔任來賓,爭取媒體曝光率 (D)受邀在乙的電視競選廣告影片中,闡述乙的優點及其為民服務理念,呼籲選民把票投給乙。(109初等) - (D)(2) 為了避免和預防公務人員利用職權牟取私利,目前政府已經制定有關這些利益衝突與迴避的相關法律,下列何者不在此列?
(A)行政程序法 (B)政府採購法 (C)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D)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109初等) - (B)(3) 下列對於我國地方政府的描述,何者錯誤?
(A)桃園市為最新改制的直轄市 (B)高雄市為最早成立的直轄市 (C)鄉(鎮、市)為我國最基層的地方自治團體 (D)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可辦理區長及區民代表選舉。(109初等) - (D)(4) 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院組織改造五法?
(A)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 (B)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C)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D)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法。(109初等) - (C)(5)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列入機關組織法規定事項?
(A)機關權限及職掌 (B)機關隸屬關係 (C)內部單位 (D)幕僚長之職稱、官職等。(109初等) - (A)(6) 有關我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負責辦理行政院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 (B)在行政院各部會下設人事行政分處 (C)屬獨立機關,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D)首長兼任總統幕僚長。(109初等) - (B)(7) 依據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的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舉行特種考試的原因?
(A)因應特殊性質機關之需要 (B)因應性別主流化政策之需要 (C)保障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權益 (D)保障原住民族之就業權益。(109初等) - (D)(8) 根據預算法第2條,預算案經立法程序而公布者,稱之為:
(A)行政預算 (B)立法預算 (C)程序預算 (D)法定預算。(109初等) - (D)(9) 下列何者不是我國政府採購法對採購相關人員的規範?
(A)請託或關說宜以書面為之或作成紀錄 (B)政風機構得調閱請託或關說之書面紀錄 (C)採購人員若與廠商為二親等以內親屬,應行迴避 (D)採購人員離職後10年內不得向原任職機構接洽處理與其離職前職務相關之事務。(109初等) - (D)(10) 下列何者是我國災害防救法的中央主管機關?
(A)經濟部 (B)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C)國家發展委員會 (D)內政部。(109初等)
- 閱讀行政學相關參考書,作筆記、打基礎:
不論在準備任何考試,對其學科有基本的認識皆是最根本的源頭,行政學也是一樣,但行政學不同於其他學科之處在於,行政學是門「借用性的學問」,行政學很多的內容都是從別的領域挖過來的,例如管理學、經濟學、心理學等等。所以很多教科書的內容非常雜亂、沒有體系,建議同學們,在閱讀完教科書或是參考書之後,可以將裡面的重點整理成自己的筆記,其實整理筆記的過程就是種練習申論題的過程,整理筆記在準備行政學的過程有其必要性。 - 了解申論題的考題類型:
目前國家考試的申論題類型主要是以一般的申論題和名詞解釋為主,一般申論題的作答方式,主要可以分為前言、內容、結尾三個部分。而名詞解釋的考題,一大題中又可以分為三到五個小題,其作答方式比較複雜,有些名詞是專門的學者提出,就一定要寫出來,再者,可以寫它的特徵或是功用,而名詞解釋一小題寫差不多五到八行即可。 - 分析考題,抓住重點:
分析考題並非考前猜題,而是透過系統性的整理,瞭解哪些是容易命題的考點,在準備時有比較明確的方向。一般來說,通常只要連續出現多年的考題、一年中出現多次或是在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的考題中有前述兩者的情況,同學必須要多加留意。 - 及早動筆練習:
練習申論題有其必要性,除了可以了解自己的程度如何,也可以了解自己一題所花的時間多少、一題大概可以寫多少版面、自己寫字的速度、字跡的美醜等等,並加以調整。建議各位同學,因為寫申論題非常耗時間,盡量提早開始練習申論題,大約在考前四、五個月前的時候即可開始練習,到了考前才練習會很浪費時間,而且考前主要是拿來多唸自己的筆記,以加深印象。 - 考前大量「看」題目,「想」題目:
考前除了不斷反覆看自己的筆記、參考書之外,在此建議同學,亦可以多「看」大量的申論題,但不光是看而已,必須要「想」,要想如果自己遇到這種題目,該如何下筆,可以有哪幾種寫法,或者同學可以在空白紙寫上架構式的大標、小標,內容省略即可。如此可以練習腦中建構申論題架構的能力,亦可做大量的考古題。 - 了解理論根本,適時點出時事,加以舉例:
在準備行政學的申論題當中,有很多同學會覺得時事很重要,當然這種觀念完全無誤,但考試的根本在於行政學的一般理論基礎,若基本的理論都無法完整了解,無法在考試時完整敘述,舉再多的時事,反而是本末倒置。先瞭解理論根本,再找一些較重要的政策了解其來龍去脈,在考試的時候,在具備一定行政學理論基礎的前提下,適時放入時事、個案舉例說明,才會有加分的效果。
- 時間分配得體:
高考行政學考試時間為兩個小時,測驗題25題、申論題2題。建議同學在30分鐘之內將測驗題作答完畢;剩下90分鐘,5分鐘審題、每題寫40分鐘,剩下5分鐘拿來檢查是否有缺漏字、錯字等等。一題40分鐘已經有相當充裕的作答時間。 - 具有一定的頁數:
高考行政學申論題的考試中,只有兩題申論題,但一樣提供8頁的作答範圍,建議同學仍然須寫到一定的量,一題大約2頁上下,頂多再多個0.5頁左右,否則內容過多,又過於空洞,反而造成反效果。 - 英文名詞:
在行政學理論中許多英文專有名詞,建議同學在寫答案時,可以把專有的英文名詞加進去,讓閱卷老師感覺同學具有一定的程度外,也可以擴充自己的版面。 - 完整的架構體系:
行政類科的考試非常重視架構體系,一個完整的申論題作答體系必須包含下列四部分:- (1) 前言:主要可以寫理論的起源發展、該理論重要的原因、該理論所欲達成的目的、該理論的提出學者或可以引述名人所言,作為前言。
- (2) 內容:內容是主要的答案所在,切記一個原則,「題目問了幾個問題,就要有幾個答案」,根據題目所問的順序作答。
- (3) 結尾:主要可以寫該理論的未來發展、該理論的主要缺失、該理論的相關概念或是同學可以綜合前言、內容的部分做一個自己的見解。
- (4) 前言、結尾的部分不一定每題都要寫,可以視情況(時間多寡、本身了解程度等等)再決定要不要寫前言、結尾,但切記,內容是回答的核心所在,幾個問題,就要回答幾個答案。
- 大標題、小標題,標示明確:
一份考卷有兩題,一位閱卷老師只會看一題,每位老師評閱考卷的方式不會像大學段考逐字看,老師看一題大概只花30秒左右,甚至不到,那如何在這30秒內讓老師看到重點,大標題、小標題的標示就有其必要性。在表示大標、小標一般來說會使用:一、(一)、1.、(1)的方式呈現,各數字間務必對齊及縮排。 - 試卷切勿空白:
在考試的時候,極有可能遇到不會寫或是冷門的考題,是每位同學都會經歷過的狀況,但切記,因為自己不會寫,其他同學也不見得會寫。所以就算不會寫,也不要空白,空白就是「零分」,而要是你有寫,搞不好也可以拿到一些「筆墨分數」。或者,就算遇到不會寫的題目,寫一些相關的概念,在大家都不會寫的情況,搞不好也可以拿到高分。
- 選擇申論化:意指過往被認為是選擇題命題的考試重點,在申論題中也會出現,這類題目有個特色,它要記憶的小標題會非常多,同學務必留意。
- ★範例:
- (1) 領導的影響力能否發揮,有其權力基礎,請說明影響領導的權力有那些?(107高考)
- (2) 為了達成俸給公平,並建立誘因引導公務人員追求績效,公務人員俸給制度之設計應符合那些原則?政府部門要落實這些原則時,可能面臨那些障礙?(108身心特考)
- (3) 試述非正式組織(informal organization)的意義、形成原因,及其對機關運作的影響。(108一般警察)
- 公共管理、公共政策題: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係行政學的範圍之一,有許多內容重疊,但有些內容不見得會在行政學的課堂中提到,而且這類題型近年也越來越多,對非考一般行政的同學要特別注意。
- ★範例:
- (1) 請說明「由上而下」與「由下而上」的執行模式之區別,並以我國實例闡述之。(106高考)
- (2) 請說明「由上而下」與「由下而上」的執行模式之區別,並以我國實例闡述之。(106高考)
- (3) 請就「提升服務品質」議題,分析政府與企業在考量本議題時,會有那些相同點與相異點。又,請以我國行政機關為例,分析在提升服務品質過程中,需要採行的配套作為及其內容。(108原住民特考)
- (4) 請說明行政機關、行政法人和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組織目的、性質和管理有何差異?(108地方特考)
- (5) 公部門和私部門在施行績效管理時,其機制設計和組織所面臨的內外環境之差異為何?(108地方特考)
- 實務理論整合題:係題目直接要求同學就題目所問內容要加以舉例分析,甚至直接給同學一個實務案例直接分析,這類題型不會有標準答案,而且同學必須對實際政策案例有所瞭解才能作答。
- ★範例:
- (1) 試申論公務人員的權利類別及其內涵為何?並以相關公務人力法制舉例說明之。(107原住民特考)
- (2) 為因應「新南向政策」,各級行政機關或部門可能需要調整組織分工。請從行政組織設計的「水平分化」(horizontal differentiation)與「垂直分化」(vertical differentiation)兩構面,分析可以採行的變革作法,以及需要連帶考量的配套作為。(108外交特考)
刑法向來是國考重要之大科,其內容可分為刑法總則以及刑法分則,刑法總則主要學習的內容是通用之準則,故較多抽象之概念,例如:故意、過失、危險犯、未遂犯、錯誤理論……等,相較於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學習的多是具體之概念,例如:賄賂罪、竊盜罪成立要件(構成要件),學習的先後順序必須先將總則之基礎概念建構穩固,再進一步將各個罪名之構成要件(分則)拆解學習,了解每一個構成要件所可能產生之考點,並將總則與分則之概念整合,舉例說明:構成賄賂罪行為主體須為公務員,此時須將總則所學習過純正身分犯以及公務員之概念一併整合,才能完整掌握刑法體系,至於準備與學習要領上,老師提供以下建議:
老師上課常說:「掌握體系,掌握分數」這句是真心話,並非在呼口號,舉例說明,刑法之中止未遂犯(刑法第27條),藉由條文可拆解成主觀與客觀,主觀須要出於己意之中止意思,客觀須有中止行為且結果尚未發生,掌握此大架構後,再進一步填補學理上以及實務上對於「己意」,有不同之見解,例如法蘭克公式、自主動機說……等。如此一來,將使得學習法律輪廓更加清晰易懂,所以老師於課堂中所畫的體系表務必熟記啊!
近幾年命題趨勢,時常有直接從實務見解改編成國考試題,故須特別注意每年最新公布司法院釋字、最高法院公布值得參考價值裁判、決議、以及大法庭之裁定。
除了上述最新實務見解直接改編成國考試題之外,絕大多數之國考試題都是傳統老考點,所以可藉由大量練習考古題,得知過往命題之核心(考點),並且熟悉考題之問法,於考場上看到相類似之考題將不再緊張、慌張,能更平穩寫完試題,所以老師於講義中所整理之經典國考試題務必要練習!
法律須隨著社會之變遷,隨時修正以符合社會之現實情況,故法律時常會修法,若你手上的教科書還停留在十年以前,恐怕有許多法學概念已不在適用當代之法律,所以若要自己自修,建議購買當年度最新版之教科書。若有上老師的課,那你可以安心、放心的學習,老師的講義每年都在更新最新實務與學說見解。
當你的基本功穩固之後,可藉由閱讀法學期刊,例如:月旦法學教室、月旦裁判時報、月旦法學雜誌,增強自己的法學素養,並可從閱讀過程中熟悉法律用語,及訓練自己邏輯思維能力,對於國考解題都有極大之幫助,解題切記不能過於白話,要盡可能使用法律人溝通的語言,另須補充說明的是月旦雜誌系列,建議閱讀順序可先從月旦法學教室(此較為基礎)開始,再進階至月旦法學雜誌、月旦裁判時報。
近幾年之考試之素材,也時常從社會新聞時事議題直接改編成考題,所以記得養成好習慣,每天花一小時看新聞或報紙,並且從新聞之報導事實結合你所學過的法律概念,將生活和法律結合,法律將不在枯燥無味。
刑事訴訟法是國考重要之大科,更是令許多學生頭痛之科目,原因在於刑事訴訟法之條文超級多,且法條時常組合式的出現,和實體法刑法有極大之不同,且刑事訴訟法非常重視實務,若本身並非實務工作者,例如律師或法官,時常對於法條僅是一知半解,會覺得抽象,而無法全方面了解,更「惱人」的是學說見解多如牛毛,造成學生學習負擔極大,所以導致許多考生非常害怕刑事訴訟法,如何突破此困境呢?老師提供以下準備與學習要領之建議:
刑事訴訟法是動態之程序法,所以法條時常會組合式的出現,於學習上必須將「相關聯之法條」一併熟讀記憶,才可以理解全方面之概念,舉個例子: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284條、第379-7條,即是常見的一組條文。
老師上課常說:「掌握體系,掌握分數」這句是真心話,並非在呼口號,舉例說明,強制辯護之章節,時常於教科書上會花數十頁篇幅介紹,但若能先區分成三個主要學習架構,即能將複雜法律問題化繁為簡,第一、強制辯護之適用時期,第二、強制辯護須達到之品質,第三、違反強制辯護之法律效果,簡化為三個架構之後,再填補從其中衍生出爭點暨學說、實務見解,以此體系化方式學習更能減輕學習負擔,且掌握考點更有效率,所以老師於課堂中所畫的體系表務必熟記啊!
觀看所有法科之近幾年命題趨勢,時常有直接從實務見解改編成國考試題,故須特別注意每年最新公布司法院釋字、最高法院公布值得參考價值裁判、決議、以及大法庭之裁定。
除了上述最新實務見解直接改編成國考試題之外,絕大多數之試題都是傳統老考點,所以可藉由大量練習考古題,得知過往命題之核心(考點),並且熟悉考題之問法,於考場上看到相類似之考題將不再緊張、慌張,能更平穩寫完試題,所以老師於講義中所整理之經典國考試題務必要練習!
法律須隨著社會之變遷及時代而變動而修正,以符合社會之現實情況,故法律時常會修法,若你手上的教科書還停留在十年以前,恐怕有許多法學概念已不在適用當代之法律,所以若要自己自修,建議購買當年度最新版之教科書。若有上老師的課,那你可以安心、放心的學習,老師的講義每年都在更新最新實務與學說見解。
當你的基本功穩固之後,可藉由閱讀法學期刊,例如:月旦法學教室、月旦裁判時報、月旦法學雜誌,增強自己的法學素養,並可從閱讀過程中熟悉法律用語及訓練自己邏輯思維能力,對於國考解題都有極大之幫助,解題切記不能過於白話,要盡可能使用法律人溝通的語言,另須補充說明的是月旦雜誌系列,建議閱讀順序可先從月旦法學教室(此較為基礎)開始,再進階至月旦法學雜誌、月旦裁判時報。
近幾年之考試之素材,也時常從社會新聞時事議題直接改編成考題,所以記得養成好習慣,每天花一小時看新聞或報紙,並且從新聞之報導事實結合你所學過的法律概念,將生活和法律結合,法律將不在枯燥無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