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公職時政動態區 歷期 鄉(鎮、市)自治-To abolish or not, it is a question.(時政入試新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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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自治-To abolish or not, it is a question.(時政入試新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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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30811

鄉(鎮、市)非自治法人化的概念起於1996年國家發展會議,當時會議中有共識因財政、政治與黑金的問題,因此未來預計將其非自治法人化,而我國地方政府層級配合精省,將形成二層級化。然而,即便當時行政院已經完成修訂省縣自治法,但卻未將該修正案函送立法院審議,係考量廢除鄉(鎮、市)自治地位衝擊範圍層面太廣,且涉及到選區劃分問題,因此擱置。嗣後,鄉(鎮、市)非自治法人化的議題隨著「準直轄市」與「改制升格直轄市」的議題的出現,慢慢被世人遺忘直到現在,僅偶爾在遇到選舉時期,某些政治人物再提起此議題,但都無法獲得廣泛性的討論。

至於鄉(鎮、市)非自治法人化的利與弊,學者已多有分析,較為完整的敘述羅列於立法院的議題分析(趙俊人,2017),本文不再贅述。然而以下兩個問題值得深思。

首先關是於鄉(鎮、市)財政困窘的原因,其屬於我國最基層的地方自治體,每個鄉(鎮、市)的範圍、條件、社會、文化、自然條件…等,均有不同,導致每個鄉(鎮、市)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要以統一的治理標準要求每個鄉(鎮、市)達到,恐是緣木求魚。再者,財政收支劃分法將鄉(鎮、市)的統籌分配稅款納入縣裡面進行分配,是導致其財源不足主要的原因;又地方稅法通則規定鄉(鎮、市)在三種地方稅之中僅得課徵臨時稅課,遑論該法對地方稅課所加諸的各種限制。鄉(鎮、市)能自行開發財源的手段只剩「公共造產」,然而其是否有足夠的財政資源投入,並進行管理和維護,以及是否最終有所收益,似乎只能悲觀地認為鄉(鎮、市)的財政狀況陷於惡性循環中。

既然鄉(鎮、市)的財政狀況係肇因於行政區劃與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問題,那麼如何要求鄉(鎮、市)在現有的情況下改善其自治財政問題?況且,縣的自治財政困窘問題嚴重性不亞於鄉(鎮、市),難道以相同的策略將縣非自治法人化就可以解決自治財政的問題嗎?

另一個鄉(鎮、市)被詬病的問題乃地方派系導致資源分配被扭曲,以滿足派系利益為主,而非滿足公共利益,因而造成公共預算的浪費。紀俊臣(2008)指出,地方派系確實影響地方治理,但非得認為地方派系壟斷(monopoly)鄉(鎮、市)資源分配。鄉(鎮、市)在地方派系的影響之下,仍然得依據其地方的特色施行相對應的政策,且政策性質具有親民化、本土化與在地化。因此,問題就不會在排除鄉(鎮、市)中的地方派系,而是地方派系之間與鄉(鎮、市)的競合問題,如何引導所有行動者合作方是符合「治理」。

此外關於地方派系的討論,確實其主要活動區域係奠基於地方政府行政區域,但若因此認為地方派系僅依靠此方式維持生存是錯誤的想法,換言之,地方派系為了得到利益,他們可以自由的選擇合作對象,此肇因於原本地方派系倚賴的垂直恩庇-侍從(patron-client)關係已不復在,轉變為「擬似水平二元結盟關係」(吳芳銘,1996;轉引自王業立,1998),地方派系可自由依據需求選擇合作的對象,自無須受限於該地方政府行政區域內。又王業立(1998)分析我國1990年代後期開放的各種中央選舉,包含總統、省長與中央民代,這些位於中央層級的候選人亦須倚賴地方派系的支持,甚至直接穿越政黨組織直接與地方派系接觸。這些都顯示出地方派系的支持不僅只來自於地方,甚至是受到中央層級政黨的支持。因此,我們無法推論鄉(鎮、市)非自治法人化就能排除地方派系對地方政治的影響,或許只是使地方派系因其進行重組或整併,而轉往其他層級的政治領域,最有可能的領域係:縣政府與縣議會。

最後,提供一些我曾經於基層服務的經驗。我曾經服務於鄉(鎮、市)公所,對於機關內的嚴重問題和政策,多可直接找到行政首長進行溝通,而鄉(鎮、市)公所亦有自治權可以決定,政務的推行上效率難謂不佳;但有沒有地方派系的影響?當然有。嗣後,我又曾經服務於一個直轄市區公所,其係原縣的鄉(鎮、市)公所改制而成。我曾聽當時的同事抱怨:「以前鄉長時代,至少都還會照顧地方和我們,現在的區長都只聽市府的命令而已。」在直轄市區公所服務期間,時常接到來自直轄市政府的指令,但是否有利於地方居民,恐有疑義;且許多事務必須徵求民政局同意才能執行。因此,層級減少就會加速行政效率?我不這麼認為。

    參考文獻:
  1. 趙俊人(2017年12月)。鄉鎮市長改為官派應行考量因素。立法院。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64964
  2. 呂育誠(2016)。鄉鎮市長官派-是非題或選擇題?。新社會政策,(47),49-52。
  3. 紀俊臣(2008)。鄉(鎮、市)自製效能檢討與改革配套措施之研究。內政部。
  4. 王業立(1998)。選舉、民主化與地方派系。選舉研究,5(1),7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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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高考三級地治第二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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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非自治法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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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時政動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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