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5月)27日,考選部公告原定於6月19日至21日舉行之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及11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延期至9月25日至27日舉行;而7月至8月的國家考試是否會如期或延後舉行,將視疫情發展、配合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之警戒標準,及防疫相關因應政策與疫苗施打情形進行調整。
考生一時之間難免徬徨,對於今年高普考究竟是否照常辦理發生疑問,會不會因為疫情因素,影響到自己的應試機會?過去有沒有類似情況發生?而考選主管機關又將有何種作為呢?本文嘗試藉由制度特性與歷史事件分析,簡單作出預測,也為各位建構較合宜的備考態度。
一、已確定開辦的考試即代表有用人需求
首先,我國採取「供應導向」的職位配置方法,整個考選過程是先有用人機關「需求導向」,才開辦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之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依序分配訓練。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完畢後,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配訓練。」可見,機關有職缺才會招募人力,考選制度目前仍藉「供需配合」落實「考用配合」。目前,今年高普考已經開出所需職缺,同時考生皆報名完成,故即便順延,現有的機關人力缺口需求依然存在,是需要填補的。
二、921 大地震與莫拉克風災之經驗:延期或加考擇一1
1999年9月22日,考試院面對921大地震之衝擊,並未決定將當年9月24日舉辦之司法人員特考取消,但2000年1月再增辦一次司法人員考試;同時另決定2000年5月再增辦一次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升官考試通常為二年舉辦一次)。但當年度之作法,因為配套與細節的不備,造成諸多應考人不滿。
2009年8月19日,受因莫拉克風災災情影響,考試院決定當年社會工作師高考如期舉行,但為維護參與救災無暇準備考試之社會工作師考人權益,2010年1月將增辦一次社會工作師高考。同時2009年9月26日至28日舉行之原住民族特考,因原住民族聚落受災嚴重,延至11月28日至30日併同配合災後重建之水利及水土保持人員特考舉行。
由過去兩次事件經驗可知,主管機關之行政慣例為,如選擇「延期」或併同其他考試舉辦,那就不會「加考」,反之亦然。
三、可能的作法:延期與加考混用
無論過去主管機關之行政慣例為何,係來考量到重大事故當下僅部分考生「未能應考」,故選擇可延期就延期,若原考試不延期,另外再加考之配套措施。然而,面對瘟疫這類的災害,挑戰的是國家考試必須「集中辦理筆試」的習慣,與過去僅「部分人不便參加」之情況截然不同。直言之,國人群體免疫力尚未達到標準時,貿然舉行全國性考試風險過大,故可判斷主管機關或許將混合「延期舉辦」與「加考一次」(也可能更多次)之措施,以分散人流,亦維繫考選與任用之「供需配合」。
最後,筆者想向努力備考的各位說,「穩定」,是身為公務人員必須有的心理素質。無論是延期、加考、混用兩者,在這條路上的你,都請記得穩穩邁進。只要和自己好好相處,平靜將帶來強大的力量,幫助你邁向成功。
疫情終將過去,未來仍需要我們一同努力。
1資料出處:考試院(2010)。考試院暨所屬部會大事記。考試院80周年慶專刊:變革中的文官治理。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