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寫論正單元
- 題目
- 請說明聯邦制(Federalism)的特色與產生的背景,並分析美國聯邦制的演變?
(109調特四等)
-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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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制在國考中不但是常客,而且在109年的高考三級才剛剛出過,考生應該不陌生。在過去的考試中,從96年的高考三級開始,包括96年原民三等、99年身障四等、100調查國安三等、102年調查國安三等、103年的原民四等、104地特四等以及106原民三等都可以看到聯邦制的考題,而針對美國聯邦制的演變,在我們課堂上以及考用書上都有介紹。由於本題難度不高,只要論述清楚,輕鬆拿下廿分以上的分數不是難題。
- 難度
- ★★★☆☆
- 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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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題包括有三個子題,答題時可以分成三段,但也可以把產生背景和美國的演變綁在一起回答,以免佔去太多的時間和篇幅。
- 由於題目要求針對美國聯邦制的演變進行說明,因此不可以套用其他聯邦制國家的例子。
- 這種基礎題最忌粗心大意,因此下筆時必須字斟句酌,不可貪快。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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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學(概要)》,高點文化出版,蘇世岳編著,2020年,頁5-28~5-31。
-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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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題時,可以簡述三種主要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權力的分配模式,由此帶出第一個聯邦制國家美國,以接續正文的討論。
- 正文部分包括兩個子題,第一個子題是普遍性的概念,考生依照學界的共識看法寫作即可;第二個子題涉及到美國的政治史,這一部分則要扣緊美國的發展歷史來陳述,必須注意的是美國聯邦制的發展並非線型式,其中的轉折也必須稍微帶到。
- 結語部分,可以略述聯邦制的優缺點以增加答題深度。
- 參考詳解
- 在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中,有中央集權(centralization)與地方分權(decentralization)兩種趨勢,由此形成三種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互動關係,強調中央集權的是單一制,著重於地方分權的是邦聯制,而在兩者間試圖維持平衡者則是聯邦制(Federalism),其中美國是最早期的聯邦制國家之一。有關聯邦制的特色與產生的背景以及美國聯邦制的演變,茲論述如下:
- (一)聯邦制的特色
相對於單一制,在聯邦制政府(federal government)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的權力分配較為均衡。聯邦制下的地方組成單位(一般稱為州或邦),擁有相當的自主性,並受到憲法的制度性保障,中央政府不得任意取消。一般而言,實行聯邦制的國家往往有兩個議會,其中一個議會由各地方政府派出或選出的議員所組成,反映地方政府的利益;另一個國會則由全民透過普選產生。世界上第一個採行聯邦制的國家是美國,它在制憲之初即透過〈康乃狄克妥協〉(Connecticut Compromise)採納兩院制。歸納而言,聯邦制的主要特色有四:- 自主性相當高的兩種層級政府。中央政府(聯邦)與地方政府(州或邦)各自擁有互不侵犯的廣泛權力。例如在美國,教育、福利與警察治安等事項一般都屬於地方政府權限,聯邦政府無權介入,而外交、國防等權力則屬於聯邦政府,兩者互不侵犯。
- 兩院制的國會做為連結的機構。為要促進聯邦與州層級政府的合作與了解,在中央政府的政策制訂過程中,各地方政府必須擁有發言權,這通常是透過兩院制的國會來達成。
- 成文憲法。每個層級政府的職責與權力的定義,都被詳載於成文憲法中,沒有任何層級政府可以片面地修改憲法。
- 具憲法的裁決者。一般都由聯邦最高法院職掌解釋憲法條文,並據此負有仲裁聯邦與州層級政府糾紛的責任。
- (二)美國聯邦制產生背景與演變
美國在制憲及施行之後,以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為主的民主共和黨州權派,主張保護州權而傾向分權主義;相對於此,以漢米爾頓(Alexander Hamilton, 1755-1804)為首的聯邦派,則主張強化中央政府,避免聯邦分崩離析。兩派間的爭論持續不斷,直到南北戰爭後,才使得聯邦派明顯佔上風。依據政治學者李斯(J. D. Lees)對於美國聯邦制的觀察,美國的聯邦出現以下三項變化:- 聯邦政府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其職權的擴張,逐漸得到人民的認同。
- 1930年代以後新政(New Deal)的推行,許多人民都希望聯邦政府介入社會及經濟事務,而州政府在失業救濟及就業服務上能著力的部分越來越小,聯邦政府遂得以填入這個空間,強化中央政府集權化的趨勢,當然跨州事務的增加,更助長中央集權的情形。
- 聯邦對於國民的直接財務補助計劃,削減州的勢力。
- 總體而言,相對於各州(或邦)聯邦權限不斷擴大,但也衍生出不少的問題。1960年代起,美國總統尼克森(R. Nixon, 1913-1994)開始推動地方分權(decentralization),其將一定比例的聯邦收入,無條件撥付給地方政府,這就是「新的聯邦主義」(The New Federalism),1982年雷根總統也提出「新聯邦主義」(new federalism),認為聯邦政府管得太多,很多事情應由地方政府推動效果會更好。
- 基於以上,政治學者認為聯邦制兩級政府的制度設計,有三項主要優點:首先,民眾是最接近地方政府的,他們能影響並目睹政策的形成,有助於政治參與的提升;其次,地方政府可以做為美國人所稱的「民主的實驗室」。因為聯邦制允許嚐試新的計劃,如果成功便可以推廣至全國,即使失敗也不會有太大的傷害;最後,聯邦制保障地方與區域利益擁有政治上的發言權,並且分散政府的權力,創造出一個可以保障個人自由的制衡網絡,同時提供一套制度性機制,使多元社會得以維持其團結性與一致性。然而聯邦制的缺點也有三項:首先,地方政府可能缺乏籌措計劃的資金,而其官員有時能力不足而且貪腐;其次,地方的各自決策,可能導致行政服務的負面模仿效應,甚至出現溝通不良的情況,使得一致性的經濟與社會計劃變得困難;最後,分權的政府架構可能因此助長了分離勢力,最終導致解體情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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