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特考 連續成功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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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考試介紹
1. 移民行政的工作內容是什麼?可以分發到哪些機關?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機關屬性為一般行政機關,人員採簡薦委制任用。但移民行政相關工作由於業務性質特殊,須執行司法警察之任務,除了須具備一般公務員之核心職能,尚須具備司法警察專長及執行強制性公權力之任務,故特別辦理移民特考來取才,分發單位及工作內容輪值狀況如下:
- (一)全國25服務站:辦理全國各縣市入出國及移民事務各項申請案件,外籍配偶輔導推動等工作。
- (二)國境事務大隊組:須24小時輪值服勤,辦理執行旅客入出國證照查驗、管制案件處理、入出國冒用及偽變造證件之查處及人蛇偷渡查緝、反恐等工作。
- (三)專勤事務大隊及各縣市專勤隊:須24小時輪值服勤,辦理全國各縣市專勤隊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之查察、臨時收容、強制出境及驅逐出國,執行境內面談、外來人口查察等工作。
- (四)全國收容所及各縣市專勤隊附設收容所:須24小時輪值服勤,辦理非法外來人口收容、戒護管理及遣送等工作。
2. 移民行政需要準備哪些考科?
「★」:含命題大綱。「※」:全部採測驗式試題。「◎」: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二等
- 共同科目:
- ◎國文(作文 60%、公文 20% 與測驗 20%)
- 憲法 50%與英文 50%
- 專業科目:
- 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研究 ★
-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 (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 移民情勢與移民政策分析研究 ★ (包括兩岸關係、移民人權)
- 行政法研究 ★
- 三等
- 共同科目:
- ◎國文(作文 60%、公文 20% 與測驗 20%)
-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30% ★、法學緒論 30% ★、英文 40%)
- 專業科目:
- ◎國土安全與移民政策 ★ (包括移民人權)
- ◎行政法 ★
-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 (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 ◎國境執法與刑事法 ★ (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外國文 ★ (英文、日文、西班牙文、法文、韓文、葡萄牙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德文、俄文,兼試移民專業英文。)。外國語文占75%,採申論式試題;移民專業英文占25%,採測驗式試題。
- 四等
- 共同科目:
-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30% ★、法學緒論 30% ★、英文 40%)
- 專業科目:
- ◎國土安全概要與移民政策 ★ (包括移民人權)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 ★ (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 ★ (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二試
- 三試
體能測驗(二等、三等、四等):
以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
有志從事移民行政工作之應考人,應及早確認體能負荷程度,並提早鍛鍊基礎體能,方有利於通過體能測驗。
口試(二等):
以集體口試行之,但到考人數不足二人時,採個別口試。
3. 報名及考試日期?我符合資格嗎?
- 報名時間:111.05.03(二)-05.12(四)
- 筆試時間:111.08.13(六)-08.15(一)
- 體能測驗:111.11.26(六)-11.27(日)
- 報考資格:【二等】碩士以上學歷;【三等】大學以上學歷;【四等】高中職以上學歷
- 簡章下載:111年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二、三、四等考試-應考須知、111年移民特考暫定需用名額表
- 移民署特考體格檢查標準 本考試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 身高:男性不及155.0公分,女性不及150.0公分。
- 體格指標: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0或大於31.0。
- 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 辨色力:色盲或紅、綠色弱。
- 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 血壓:收縮壓持續超過140毫米水銀柱(mm.Hg),舒張壓持續超過95毫米水銀柱(mm.Hg)。
- 其他:
-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 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
- 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
- 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
- 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 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 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4. 請問移民行政的上榜率高嗎?
移民行政考試近2年各類科錄取數據統計表
110年移民特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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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率 | ||||
二等 | 三試 | 2 | |||||
二試 | |||||||
一試 | 58 | ||||||
三等 | 英文 | 二試 | 18 | ||||
一試 | 757 | ||||||
日文 | 二試 | 1 | |||||
一試 | 81 | ||||||
越南文 | 二試 | 2 | |||||
一試 | 47 | ||||||
泰文 | 二試 | 4 | |||||
一試 | 18 | ||||||
印尼文 | 二試 | 7 | |||||
一試 | 77 | ||||||
葡萄牙文 | 二試 | 1 | |||||
一試 | 17 | ||||||
俄文 | 二試 | 1 | |||||
一試 | 17 | ||||||
四等 | 二試 | 2 | |||||
一試 | 418 |
109年移民特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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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錄取人數 | 錄取率 | ||||
二等 | 三試 | 7 | 7 | 4 | 57.14 | ||
二試 | 12 | 12 | 7 | 58.33 | |||
一試 | 112 | 64 | 12 | 18.75 | |||
三等 | 英文 | 51 | 49 | 30 | 61.22 | ||
一試 | 867 | 653 | 54 | 8.27 | |||
日文 | 2 | 2 | 1 | 50.00 | |||
一試 | 94 | 65 | 3 | 4.62 | |||
越南文 | 11 | 10 | 5 | 50.00 | |||
一試 | 95 | 80 | 15 | 18.75 | |||
泰文 | 二試 | 3 | 3 | 1 | 33.33 | ||
一試 | 22 | 17 | 3 | 17.65 | |||
印尼文 | 二試 | 14 | 14 | 5 | 35.71 | ||
一試 | 85 | 63 | 15 | 23.81 | |||
葡萄牙文 | 二試 | 無缺額 | |||||
一試 | |||||||
俄文 | 二試 | 無缺額 | |||||
一試 | |||||||
四等 | 二試 | 10 | 9 | 4 | 44.44 | ||
一試 | 670 | 482 | 13 | 2.70 |
5. 還有什麼考科是我能一同準備的嗎?
應試移民特考的考生,可全盤妥善規劃整年度之考試計畫,包括4月關務特考、7月高普考、8.9月調查局及司法特考、12月地方特考等考試。
月份 | 考試類別 | 差異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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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關務特考【四等一般行政】 | 經濟學概要 |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碩士班】 | 考科相同 | |
7月 | 高普考【普考戶政】 |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國籍與戶政法規 |
8月 | 調查局特考【四等法律實務組】 | 考科相同 |
司法特考【四等法警】 | 考科相同 | |
12月 | 地方特考【四等戶政】 |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國籍與戶政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