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新制之下,今年有哪些人不需要繳稅?若是單身族,年所得在 30.6 萬以下就可以不用繳稅(免稅額 8.8 萬元+標準扣除額 9 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 12.8 萬);若是雙薪家庭並且無撫養親屬,年所得在 61.2 萬元以下不用繳稅(免稅額 8.8 萬元× 2 +標準扣除額 9 萬元× 2 +薪資特別扣除額 12.8 萬元× 2 );若雙薪家庭四口家庭,並且撫養兩個 5 歲以下的孩子,年所得在 83.8 萬以下不用繳稅(免稅額 8.8 萬元× 4 +標準扣除額 9 萬元× 2 +薪資特別扣除額 12.8 萬元× 2 +幼兒特別扣除額 2.5 萬元× 2 )。
106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相較於 105 年度有幾項不同之處,第一個不同為「免稅額、課稅級距以及退職所得課稅門檻的提高」,每人免稅額調高至新臺幣 88,000 元,年滿 70 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調高為 132,000 元。而課稅級距以最低稅率 5% 為例,從原先 520,000 元以下課 5% 綜合所得稅稅率,今年調整至 540,000 元(如表 1 )。此外,退職所得課稅門檻部分亦有所調整,根據財政部公告 106 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如下:
1. 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其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1)一次領取總額在新臺幣 180,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 0 。
(2)超過 180,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 362,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3)超過 362,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2 、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 781,000 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由於免稅額以及課稅級距是計算課稅所得額之重要項目,稅法規定之免稅額及課稅級距若未隨通貨膨脹率同幅度提高,當貨幣所得額隨著通貨膨脹增加時,儘管其「實質所得」並未增加,但其所適用之「邊際稅率」卻隨著貨幣所得之增加而提高,再加上我國綜合所得稅是採用累進稅率課徵,將使其累進稅負加重。
因此我國稅法規定,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殘障特別扣除額、退職所得之定額免稅標準以及課稅級距的金額,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的指數累計達 3% 以上(上次調整年度為 102 年度, 106 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 102 年度適用之指數相較,已經上漲 3.06 %),將按上漲程度作調整。
有些專家學者主張應該要「指數化調整」的理由有:
1. 避免「虛盈實稅」:
認為政府因通貨膨脹而對納稅人「虛」的所得來課稅,形同違法徵稅,不合租稅法律正義。
2. 穩定經濟的效果:
通貨膨脹時,若不採物價指數連動法,政府稅收增加,以致政府支出亦隨之增加,亦有助長通貨膨脹之結果。若採物價指數連動法,政府稅收減少,支出隨之減少,亦有減少有效需求抑制通貨膨脹之效果。
3. 符合「量能課稅」的精神:
通貨膨脹使納稅義務人名目所得提高,但是實質所得並未增加,若未消除通貨膨脹因素,這顯然不符合量能課稅的精神。
級別 |
稅率 |
課稅級距 (單位 : 元) |
1 |
5% |
0-540,000 |
2 |
12% |
540,001-1,210,000 |
3 |
20% |
1,210,001-2,420,000 |
4 |
30% |
2,420,001-4,530,000 |
5 |
40% |
4,530,001-10,310,000 |
6 |
45% |
10,310,001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