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從德國選舉法修正論我國立委選制改革:聯立制的適用性,政治學動態
作者
蘇世岳
說明
發佈時間:20200811
【主旨】
我國立委選制自2008年採行並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以下簡稱「並立制」)以來,一直有檢討批判的聲音。社會各界批判的主要觀點認為,並立制造成各黨得票率與席次率頗不吻合(即比例性偏差的現象),且扼殺小黨的生存空間,而主張以德國聯立制取代現行的並立制,甚至有批判者認為並立制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聲請釋憲。事實上,德國聯立制實施至今,在德國國內也引起了許多爭議,例如當選基數、政黨門檻、選區劃分等爭議,而其中最重要的一項爭議,即是超額議席及其所衍生的選票負面效力。而近年來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已兩度宣告聯邦選舉法的若干規定違憲,促使德國國會修法進行選制改革。德國選舉法修正採行了「平衡議席」機制,雖然矯正了超額議席的問題,卻導致計票程序更為複雜,並使國會總席次大幅增加,德國選制改革顯得治絲益棼。就此看來,德國聯立制在德國人的心目中並非完美無暇的選舉制度。
本文以德國選舉法修正的前因後果為基礎,探討我國立委選制改為聯立制的妥適性,並分析當前社會各界對聯立制的普遍讚揚是否是一種迷思。本文認為,若將憲政體制與選舉制度進行配套思考,在我國當前半總統制的基本格局未大幅更動的情形下,立委選制採行聯立制並不見得是一個妥適的改革方向。若要改良我國當前的立委選制,以當前的並立制為基礎進行微調,或許較為妥適。
【概念導引】
- 混合選制包括德式聯立制與日式並立制,由於我國立法委員選制接近日式並立制,也屬於混合制的一種,因此從95年以來類似的考題在國考中出過不下十餘次。
- 聯立制具有比例代表制的特徵;並立制在實踐上較容易產生國會的多數黨,這是兩種基於不同目的的選制設計,沒有絕對的好與壞。
- 德式聯立制與日式並立制同樣都採取兩票制,但在將選票換算成席次的方式大不相同,基本上德式聯立制先以第二張票(政黨票)換算出各黨的國會席次,扣除第一張票已當選的名額,給予補償性席次;但如果第二張票換算的席次數,少於第一張已當選的席次數,則已當選者不受影響由此產生「超額代表」。
- 109年的高考三級也將出題焦點聚焦在選制上,雖然制度類型題目仰賴記憶,但在記憶之前仍宜將制度特徵清楚理解,避免行文時顯露出太多的「扣分點」。
【關鍵重點】
- 本文指出,超額席次將衍生出「選票負面效力」,意指:一個政黨第二張政黨票的增加,卻導致該黨總席次減少;或一個政黨第二票的減少卻導致該政黨總席次增加的詭異現象。
- 當前德國政黨體系屬於兩大三小的「五黨體系」,在意識型態光譜上包括右派的基督教民主暨基督教社會聯盟(基民/基社聯盟)、中間偏右的自由民主黨、中間偏左的社會民主黨、綠黨以及左翼黨。多黨體系影響組閣的進行,1994年的柯爾(H. Kohl)政府、1998年的施洛德(G. Schoder)政府以及2009年的梅克爾(A. Merkel)政府,都必須仰賴超額席次才得以組成多數政府。
- 2013年德國修正現有選制,規定在選前598個席次將先照各邦的人口數分配給各邦,選後政黨在該邦所得的席次,將按照政黨在該邦第二票的得票比例計算,以避免選票負面效力的干擾。
- 本文認為,聯立制的制度漏洞有遭濫用的可能性,而且採行聯立制的穩定民主國家數目不多,在我國總統-議會制不變的前提下,不易貿然變更現行的並立制。
【參考資料】
- 蘇世岳,《政治學(概要)》,台北:高點,2019年,第十四章「選舉與投票行為」。
- 蘇子喬、許友芳「從德國選舉法修正論我國立委選制改革:聯立制的適用性」,《政治科學論叢》,第67期,2016年,頁1-50。
延伸學習
- 面授課程:高普考
- 雲端課程:政治學、兩岸關係
- 考試用書:政治學(概要)、兩岸關係、政治學概要測驗題完全制霸、政治學(概要)申論題完全制霸
關鍵詞
選制改革、立委、政黨票、德國選舉
刊名
政治公行好初錫
該期刊-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