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一致性到分立性政府的政黨合作與衝突:以第四屆立法院為例,政治學動態
作者
蘇世岳
說明
發佈時間:20200919
【主旨】
本文研究第四屆立法院中,由一致政府到分立政府時期,國會運作模式的轉變。作者逐一檢證立法決策過程的重要階段,包括立法最初階段的政黨提案與立法需求情形、立法過程所遭遇黨際衝突妥協乃至合作、以及立法最終階段的記名投票與政黨投票。本文試圖呈顯出第四屆立法院中,在一致與分立的政黨組合形態下,政黨合作與衝突兼而有之的例證,包括立法通過數量增加背後的數字陷阱,立法過程的延遲實現,代表政黨衝突的政黨對立投票減少,以及過度依賴妥協交換式的政黨協商解決衝突等現象。
【概念導引】
- 分立政府是總統制與半總統制特有的現象。學者認為,總統制與半總統制是分立政府產生的「基因」,而選民的分裂投票則是「肇因」。一般以為,分立政府會帶來立法停滯」,而一致政府代表有效統治,這種二分對立的觀點,使得分立政府的政治效果受到學者的好奇。
- 目前美國學術界的主流看法是,分立政府並不一定會造成立法效率的低落,或者加深行政與立法部門的對立,但這是否也是其他總統制或半總統制國家的共同現象,則有待個別國家的實證分析。
- 我國自九七年修憲後,憲政體制類似於法國第五共和的半總統制,因此「先天上」就具備分立政府的可能。近來隨著台灣政黨版圖變動的加劇,也吸引一些學者投入關注我國分立政府的政治效果討論。
- 在國考中,107年調查四等首度針對分立政府出了申論題,先前多以選擇出題。因此未來其他考試中針對分立政府出題的可能性不低值得關注。
【關鍵重點】
- 整體而言,政黨合作表現在三個部分:首先,政黨在提案上的合作表現在黨團聯合提案,並未隨著分立政府而消失,反有增加的趨勢;其次,投票表決在各黨立委們的眼中被視為非不得已不會使用的手段;最後,在分立政府之下,通過議案法案並未明顯減少,反而在最後的關鍵會期中,出現大幅增加的趨勢。
- 政黨之間的競合關係相當細膩複雜,連帶的立法過程與結果也並非單一線性地純然由行政立法政黨的一致性或分裂決定。相對於單一政黨組合形態對於立法的影響,修正派學者 D. Mayhew 提出六個替代性影響立法因素為:選舉誘因、總統領導能力、廣泛的國會多數、外在重要事件、民意傾向、以及議題分裂。因為憲政、國會結構的差異,這些因素在台灣第四屆立法院中雖然可見端倪,卻無法完全適用於解釋台灣的一致與分立政黨組合下的立法行為。
- 總結以上,本文認為分立政府只是統治結構,無法完全決定立法過程與產出結果,但是確實相當程度形塑了影響立法過程與結果的因素之間的組合模式。
【參考資料】
- 蘇世岳,《政治學(概要)》,台北:高點,2020年,第九章「政府體制」。
- 楊婉瑩「一致性到分立性政府的政黨合作與衝突:以第四屆立法院為例」。東吳政治學報/2003/第十六期/頁 49-95。
延伸學習
- 面授課程:高普考
- 雲端課程:政治學、兩岸關係
- 考試用書:政治學(概要)、兩岸關係、政治學概要測驗題完全制霸、政治學(概要)申論題完全制霸
關鍵詞
一致政府、分立政府、政黨、立法院
刊名
政治公行好初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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