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參與政治事務已成當代民主的潮流,其背後支持的概念來自於參與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也是對代議民主過於強調菁英的特質,造成公民對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低落與政治冷漠(political apathy)的反動。參與民主理論主張草根民主(grass-roots democracy)之概念,即政治權力應盡可能在最低階層運作的信念(Heywood,2019/2020:129)。此觀點認為人民的政治參與不應侷限於國會、政黨等政治或非正式的政治組織,更應近一步普及到與人民日常生活有關的各種建制,諸如公司、學校、社區等,因為這些建制中仍存有權力關係而具有「政治性」。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必須擁有廣泛、直接且多元的參與機會,使代表各種利益的不同社會勢力均能參加決策,才能避免任何社會勢力居於絕對控制的地位,同時也有益於培養民主政治實踐所需具備的公民素養。此理論最激進的觀點來自於盧梭(Rousseau),他認為公民直接且持續參與塑造他們的社群生活時,他們才是自由的。他在《社會契約論》的主張如下:「英國人民相信自己本身是自由的,這是一個天大的錯誤;他們只有在選舉國會議員時才是自由的;當選舉完後,英國人民就被奴役且一無是處。在短暫片刻的自由中,當英國人民將選舉視為行使自由,他們將失去自由」(Heywood,2019/2020:127-128)。
有著理論的支持,公民參與當然不限選舉的政治事務,而是最為基層的公共事務決策,例如村里民大會、參與式預算、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等,這些都可以算是日常生活的政治參與。然而公民參與過程中時常遇到公務員,他們通常扮演會議的主持者或監督者,對會議決議的內容提供法規與預算上的建議等,但兩者的衝突卻常在實務中顯現。
第一是兩者在專業知識上落差產生的衝突,此不僅涉及民眾對於當代日趨複雜社會議題的理解程度,也涉及對政治制度的熟悉程度。民眾面對會議中的官僚或專家學者,若缺乏上述兩種知識,在對話過程中可能喪失話語權,形成武器不對等的言談情境,甚至最終可能被民粹所煽動。
第二是官僚重視的行政效率通常被視為與公民參與衝突。官僚組織存在之目的在於效率處理日常行政業務,對於不懂議題和法規的民眾參與決策,通常視其為行政效率的絆腳石,因此許多行政機關抗拒公民參與。但丘昌泰(2022)認為讓公民參與於政策過程中,不僅能增加政策的正當性,更能獲得民眾的支持,因此,兩者實際上並非矛盾。
最後是線上民主與數位落差的問題(digital divide)。現在許多公民參與的程序改成線上方式辦理,包含會議日程公告、議程和決議,甚至是線上參與,這樣的設計固然是為了克服地域的限制,但卻也讓不熟悉使用電子設備者被排除在外,這就是數位落差。數位落差不僅體現在硬體上的設備缺乏或不足,另外則顯示在對於軟體或應用程式的操作困境,最終會影響民眾的參與意願。
- 參考資料:
- Heywood, Andrew(2020)。政治學(盛盈仙等譯;二版)。雙葉。(原著出版於2019)
- 丘昌泰(2022)。公共政策:基礎篇(六版)。巨流。
- 方彥鈞(2026)。公共政策。高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