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畢業於東海大學,106年時考取高考法制,雖然已具備公務員身分,但想要更上一層樓,所以仍繼續準備考試,但一邊上班一邊準備考試相當疲累,也因此需要更有效率的讀書方式,所以我選擇高點函授課程,比較能夠自己安排時間。我會把每天念書情形以點數紀錄,有順利起床念書計一點、晚上有唸書計一點、假日有念滿6小時計2點,每週最高14點,通常能有12點就算相當認真了,再依照點數給自己不同的獎勵,,讓自己在這漫長的國考生活中得到一些慰藉及鼓勵。每天早上起床,我都會先練習當天安排科目的考古題一題,需要實際動手下去寫,以維持答題的手感,在遇到題目時才能迅速將爭點列出,避免疏漏。下班回家再看各科講義及自己整理的筆記,因為檢事官考試沒有像律師司法官考試有附法條,所以對於法條的熟悉度很重要,我會針對各科製作法條筆記,逐一將重要條文構成要件及相關爭點列出,以便快速複習。